家国力量丨1949,新中国的印钞事业在上海起步
国民政府上海中央造币厂老照片
1949年1月1日,毛泽东发表《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新献词宣告:“中国人民将要在伟大的解放战争中获得最后的胜利,“一九四九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向长江以南进军,将要获得比一九四八年更加伟大的胜利”。1月10日,淮海战役胜利结束,解放了长江以北的华东、中原地区,为解放军进军江南铺平了道路。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指出,接收官僚资本企业,军管会只派军事代表去监督工作,“军事代表不直接管理生产,只监督原来的人员去管理生产,保障生产能照旧进行”。2月14日,山东解放区北海银行奉中共华东局指示,组织所属印钞厂的部分干部参加青州纵队八大队随军南下,目的是准备接管上海的中央印制厂。
4月1日,中共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草案)明确指出:“对一切官僚资本的企业及其他各种公共企业,如工厂、矿山、铁路、邮政、轮船、银行、电灯、电话、自来水、商店、仓库等等,必须一律接管。我们在接管官僚资本企业与公共企业时,应采取自上而下、按照系统、原封不动、整套接收的办法。同时必须严格的注意到不要打乱企业组织的原来机构。”4月21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4月23日南京解放,宣告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覆灭。5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解放丹阳后,当即进行接收上海的准备工作。在组织部署上,通过建立军管机构、配备干部,确定接管对象与范围,很快就成立各方面的接管小组。在上海市军管会各接管委员会中,曾山为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主任,许涤新、刘少文为副主任,骆耕漠为秘书长。对官僚资本金融机构的接管,由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金融处具体负责,陈穆为处长,项克方、谢寿天为副处长。接管官僚资本企业,用“军事代表”的名义;监督单位是外资企业及情况尚未明了的企业,则用“军管特派员”的名义。在具体做法上,军事代表是既接又要管,且须驻管,军管特派员不一定驻管。当时,委派军事代表是接管工作的一种普遍方式。
上海市军管会袖标与通行证
5月25日人民解放军解放了上海苏州河以南地区,当晚,造币、印钞企业接管组由北海银行发行局局长杨秉超等携带大量印好的人民币与北海银行印钞厂预作的10种面额12种原版,用卡车浩浩荡荡地进入上海市区南京路,为人民币在上海的发行和接管国民党官僚资本的印制企业作好充分准备。27日接管组杨秉超、张瀛以军管会代表身份会见了原中央银行发行局长高风、中央印制厂凌宪扬、糜文溶等人,“阐明了我军政策和接管办法,要求他们真诚配合,并请他们指定具体办理各项业务交接手续的负责人员”,以便更顺利地完成接管任务。5月28日,上海市军管会任命冯锦璋、张腊良为军事代表,接管中央印制厂及所属各厂(包括中央印制厂总管理处、中央印制厂第一分厂、中央印制厂上海厂、中央印制厂制墨厂及六联印制厂),执行军事监督及办理一切接管事宜。其中中央印制厂上海厂改名为上海人民印制一厂、中央印制厂第一分厂改名为上海人民印制二厂、中央印制厂制墨厂改名为上海人民制墨厂、六联印制厂改名为六联分厂。当天下午,上海人民印制一厂由金融处企业接管组组长杨秉超召开大会,宣布全厂职工原职原薪,坚守岗位。5月29日立即部分恢复开工,首先印制的是人民币二百元长城券。接着又将大军南下带来的各种人民币原版陆续投入生产。具体品种是一元券(工厂图)胶版,五元券(经纱图)胶版,十元券(工农图)胶版,二十元券(工交图)胶版,五十元券(工农图)胶版,一百元券(轮船图)胶版,二百元券(长城图)凹版,二百元券(炼钢厂图)胶版,五百元券(收割机图)胶版,千元券(三台拖拉机图)凹版,一千元券(钱塘江桥图)胶版,五千元券(工厂、拖拉机图)凹版,共计9种胶版、3种四版。这些原版是上海解放后及时印制人民币的物质保障。
上海印钞厂员工印制第一套人民币
与此同时,在对中央印制厂及所属各厂的接管改造的基础上,上海印制人民币的规模迅速扩大。7月,原华中银行苏北印刷厂结束,大部分人员来沪,在龙江路22号租得大业凹版厂,成立上海人民印制三厂。不久,中国人民银行第三印制局及所属印刷厂奉令结束,其大部分员工来沪后,在马玉山路(后并入双阳路)原造币分厂厂址,成立上海人民印制四厂,又在光复西路3号原造币厂址,成立上海人民印制五厂。这样,形成上海人民印制一至五厂共同印制人民币的局面。
在人民币印制的过程中,由于印制规模迅速扩大,品种不断增多,还对原中央银行特约的印钞厂,经过审核保持特约关系,代印人民币。这些特约厂是中华书局印刷厂、京华印刷厂、大业印刷厂和大东印刷一厂、二厂、三厂等6家民营的印刷企业,以满足市场的需要,支援全国解放战争。至1950年底,才解除特约厂关系。除了利用从解放区带来的原版生产人民币外,上海也自行设计制作了2种面额、3个品种的人民币原版,即两种一万元券(分别是双马耕地图和骆驼队图)凹版,一种五万元券(收割机图)凹版,从而进一步丰富了人民币的品种。
1950年6月,华东区行发行分处与其所属上海人民印制一、三、四、五厂进行合并,成立上海人民印刷厂,杨秉超任厂长,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上海人民制墨厂改称油墨部,属材料科管理印刷厂下辖两个分厂,一是铁工分厂(原造币厂及上海厂的修理部合并组成),厂长刘鸿兴;一是营业分厂(原六联分厂),厂长傅尘。上海人民印制二厂则移交税务局,成立税务局印刷厂,同人民银行脱离关系。
遵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为了统一币制,并照顾新疆各民族的习惯,上海印制的骆驼队图案一万元券背面印有维吾尔文。1951年9月21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在新疆发行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准在全国流通的命令》,决定在新疆省发行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1951年10月1日起限期收回新疆省银行所发的银元票。此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准在全国流通,不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亦可在新疆省内流通。从此新疆省结束了过去依赖发行地方币的历史,上海为完成全国货币统一作出贡献。1952年7月,上海人民印刷厂又开始印制新人民币。1955年1月1日,上海人民印刷厂改名国营五四二厂(1987年10月29日正式启用“上海印钞厂”厂名)。
陈云在1949年8月的一次讲话中说:“解放战争还在广大地区进行,作战经费和六百万脱产人员的费用,很大部分是依靠发行钞票来解决的。现在,决定一切的是部队打胜仗,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必须是为了战争的胜利。现在是大兵团作战,需要发的票子很多……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两种命运、两种前途大决战的关键时刻,印钞战线的职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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