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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一男子阻碍执行职务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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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怀宁县个体经营户朱某拒绝撤除临街违章搭建而阻碍镇政府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被怀宁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
2017年6月7日7时许,公岭镇文明创建(集镇区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孝权(镇党委宣传委员)带领4名工作人员,按照镇文明办统一部署,对公岭街道违章搭建雨棚拆除情况进行例行巡查。在巡查到新安中学对面街道时,发现经营户朱某(男,48岁,凉亭乡双岭村人)等3家店面违章搭建的雨棚未按要求拆除。经工作,第一家店面经营户自行拆除了雨棚,第二家因店里无人,工作人员现场对雨棚进行了拆除。随后工作人员要求朱某自行拆除雨棚,遭到朱某言语威胁。当工作人员准备对其店面雨棚进行拆除时,朱某先是拿水瓢准备舀锅里烧开的开水意图泼洒工作人员,被其妻子阻止,后朱某又拿起一张铁质圆凳子砸王孝权,被避让开后砸到工作人员丁士足头上,造成丁士足头部受伤。
公岭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控制事态,将朱某传唤到公安机关,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朱某对自己一时冲动阻碍镇政府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懊悔不已,并主动向政府工作人员表达了歉意。(怀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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