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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酒后上演“碰瓷” 真相大白叫人汗颜

2017-07-18 独秀怀宁

近日,市民曹某某遇到了烦心事。6月10日晚上,他从太湖县到怀宁县石牌镇车站接亲戚,在车站门口差点被一小伙“碰瓷”了,还好被怀宁警方制止了这场匪夷所思丑剧。

6月10日凌晨0时54分,曹某某通过电话向怀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在怀宁县石牌镇某某大酒店门口,有一人正在“碰瓷”。怀宁县公安局石牌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系张某,男,34岁,怀宁县石牌镇人,醉酒后谎称皖AB5264的车驾车时轧到其脚掌。经民警调阅轿车车主行车记录仪,原来张某当夜和朋友一行三人在石牌镇某夜宵摊吃饭,喝了几瓶啤酒,酒后在怀宁县石牌镇皖河大道石牌汽车站门口,随意拦截曹某某驾驶的皖AB5264小型轿车,张某突然上前拦住正在慢速左拐弯的轿车,用手敲打汽车的前擎盖,随后表情痛苦地倒在地上,声称轿车轧了自己的脚,路人和闻讯赶来的民警先后对其劝说,男子就是不肯起来。民警随后检查了男子的身体,发现没有明显外伤,问其哪个部位被轧时,男子沉默了一会儿,才拍了拍脚背。民警仔细检查了男子的脚背,见脚背没有伤痕,便再次劝其起来。搀扶他的同伴起初不愿多说,后来见男子闹得太过分,便主动证明轿车司机是无辜的,并劝说张某“做人要讲良心”。

 7月17日,经怀宁县公安局裁决,张某酒后寻衅滋事,随意拦截他人车辆,依法给予张某罚款五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来源:怀宁新闻网   潘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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