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0接处警到交通协管,从治安巡防到防暴特勤,公安辅警已成为整个社会综合治安管理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管理制度,长期以来,公安辅警处在社会地位非常尴尬的工作环境里。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有效保障辅警权益,增强辅警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怀宁县公安局主动探索和改革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像管理民警一样管理辅警、像优待民警一样优待辅警”的要求,在全市县级序列中率先推出以“层级管理”为核心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辅警招录、教育、培训、考核机制。12月16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怀宁县政府印发《怀宁县公安机关警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为公安机关规范管理和使用警务辅助人员,提供了政策保障。
《怀宁县公安机关警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界定了辅警的性质和适用范围,明确了管理体制、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以及辅警岗位职责、行为准则,并就辅警的招聘条件和程序、日常管理、待遇保障和工作纪律等作出规定,尤其是对用人单位规范辅警管理、辅警工作权限做了严格规定。《规定》明确,辅警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辅警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014年以来,随着怀宁县经济快速发展和文明创建的客观需求,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怀宁县三百多名辅警共提供破案线索445条,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50名,救助服务群众2千多人次,处理紧急事件452次;参与应急抢险、重大活动安保和群众报警警情的先期处置,先后涌现出从事辅警工作18年、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3人的“神眼辅警”谢宏叁,抗洪救灾中勇救18名被洪水围困群众的交通辅警程家伟等一大批优秀辅警,有3名辅警被市文明委授予“安庆好人”荣誉称号,有28名辅警被省、市、县表彰奖励。
记者 吴斐
主 办 / 中共怀宁县委宣传部
本期编辑 / 范红霞 饶桂荣 陈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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