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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文明行为说不】这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叔叔劝导!

枣强融媒 2022-06-15

         文明交通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最直观体现。自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以来,全县广大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普遍提高。然而,仍有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与我县的文明程度格格不入。


          7月22日下午,17:30--18:30正是下班高峰期时段,记者在建设路与新华街交叉口处看到,交警大队在这里加强了警力,增配多名文明劝导员,对此路段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进行查处、劝导。

        此次集中劝导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有:



↑行人闯红灯 横过马路 不走斑马线


↑非机动车闯红灯


↑盲道被占用


↑非机动车越线停车


↑非机动车越线停车


↑非机动车占用斑马线


↑非机动车越线停车


↑非机动车闯红灯


↑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


↑穿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中间


↑非机动车逆行 占用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


↑在道路上等车时玩手机

↑在道路上等车时玩手机 越线停车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


         这些不文明行为看似小事,却成为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顽疾”,屡禁不止,不仅影响文明城市整体形象,也给群众日常出行带来了极大隐患。曝光这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目的是用以提醒广大驾驶人,出行要遵守交规,安全驾驶。我们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遵守交通规则,以自己的文明交通形象引导社会的文明风尚,为推动我县文明交通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明建设,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相互监督,随手拍下不文明行为,发送至枣强新闻邮箱zaoqiangxinwen@163.com,热线电话:0318-8268296,我们将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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