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十条措施加强疫情管控的温馨提示
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十条措施加强疫情管控的温馨提示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今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十条措施加强疫情管控工作,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即日起,全县进入疫情防控应急准备状态。凡衡外来(返)枣人员尽量乘坐私家车,到枣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包联单位或工作单位报备,持报备证明免费核酸检测,主动七天居家不外出;如有外省来访亲友在途中,即刻进行劝返;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枣。
二、坚持非必要不离衡,最大减少人员流动,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不组织、不参与聚会、聚餐、娱乐等聚集性活动。如果有紧急事情必须出行,必须到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包联单位或工作单位报备,持报备证明可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现进入各地需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三、所有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麻将馆、棋牌室、影剧院等密闭场所以及私立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暂停运营。
四、所有商超、宾馆、饭店、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和村庄、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措施,没有智能机不能扫码的老年人随身携带身份证。
五、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村庄实行每日三次消毒制度。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严禁外卖、快递人员进入。
六、居家隔离人员严禁外出,私自外出承担法律责任,包联人员务必加强监管。
七、有感冒、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不得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活动,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20电话或乡镇卫生院电话,由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用负压救护车接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断。
八、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村委会、居委会备案。严格管控演出、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
九、无禁忌症的适龄接种对象,务必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尽快就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十、共同战“疫”,人人有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8月3日
枣强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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