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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男子莫名成"罪犯" 身份信息显示被判10年刑期

榆林播报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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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证号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违法犯罪信息库中,只要入住酒店就会有民警前来调查,现在更是影响到我孩子念书问题。”5月31日,市民王伟拨打华商报热线电话称,因莫名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有了“案底”,9年来被公安部门带回调查二三十次,给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

入住宾馆15分钟就被带走调查 后发现抓错了

  2009年,户籍所在地为横山区党岔镇的王伟在西安市办事,当天晚上入住航天城附近一宾馆。“我入住宾馆就是15分钟左右,有人敲门,我开门后进来三个民警自称是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的民警,并向我出示了警官证,后就把我带走调查。”王伟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自己都蒙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在派出所里,民警询问王伟:“你叫什么名字?”“王伟。”“你犯过啥案?”“你是怎么从监狱中逃出来的?”一系列的问题让王伟感到莫名其妙,自己从未干过违法事,何来逃狱一说?王伟告诉民警,自己从未负案再身,从来没有因为啥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

  但是按照流程,民警对其进行笔录,后办案民警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查询后发现,和王伟同名同姓且身份号码相同的一男子是名强奸犯,且在服刑期间,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王伟的照片和眼前抓到名为“王伟”的人明显不是一个人。

  经过核实,民警通知王伟:抓错了,而抓错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身份证号码和强奸案同名同姓,且身份证号码一模一样。“民警告诉我因身份证相同,只要刷身份证入住酒店宾,宾馆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就会发出警报。”

  王伟走时,办案民警提醒王伟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查询并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不然以后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困扰。

贷款受限、住酒店被查、小孩上学受阻

  住酒店被查、贷款无法申请、甚至不敢出去旅游……多年来,王伟基本上每年都会遇到两次至三次的公安盘查,最后都发现信息错误,将其放走。“在西安、广西、山西、北京等地方都被公安进行盘查过,一去派出所就得两个小时,有时候会验血、有时候要给照相,直至最后发现不是同一个人时仍有民警怀疑我整容。”王伟告诉华商报记者,自2009年开始,公安信息联网后,只要是联网的地方拿出身份证就会被查,有时候甚至都不敢出示身份证。

  有了第一次被查的经历后,王伟入住宾馆只要有民警上门,他就知道是因为啥了。“有一次我和亲戚外出,我和我外甥在一个房子,我下楼买东西的功夫就接到外甥打电话说‘有警察找你’,我赶紧上去给民警解释,并和他们到派出所做了两个小时的调查,当时亲戚都在饭店等我吃饭,但就是走不开。”

  王伟称,因为自己有案底,所以前往正式单位应聘,上班后几天就会被单位以各种理由解雇。“尝试很多次后,我最后选择放弃了,只能在相熟的朋友工地上做点零碎活,因为有‘案底’根本不能和其他人一样去正式单位或者大公司上班。”王伟无奈的说。

  王伟表示:“我的身份证是2007年在党岔镇派出所办的,现在用了快11年了,怎么和服刑人员的身份证号一样呢?”

涉案男子因强奸罪被判10年

  为了尽快搞清楚事实真相,王伟在被盘查三四次后立即赶到户籍所在地横山区公安分局党岔镇派出所,查询户籍信息发现王伟身份证状态正常,从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查询发现,录入的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一样外,当时负案在身的人和他长相不一样,虽然同属一个镇,但不在同一个村,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王伟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横山公安分局、户籍大厅、榆阳分局、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区法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个部门咨询如何处理,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王伟的父亲表示:“户籍派出所和横山公安二分局称身份证不可能重号,这是榆阳分局办的案件,榆阳分局称这是榆阳区法院宣判的案件,榆阳区法院说是榆阳区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榆阳区检察院说是榆阳公安分局办理的案件,相互之间推诿,事情就这样一直拖到了现在。”

  本以为,和其同名同姓的男子2015年出狱后就应该没事了,但是王伟发现:“即使涉案男子出狱了,住宾馆和出去旅游自己都会被当做盘查的重点人物,每年都会遇到两三次,从2009年到现在都被查了二三十次了。”

  2017年10月20日左右,王伟开车在西安市未央路和凤城五路十字路口,两个民警示意他停车后,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和驾驶证,对方查验身份证后立即要求他下车到旁边的警务岗配合调查。“去了就问我是不是犯过事,让我老实交代,我只能给他们解释,刚开始不相信并电话汇报,折腾了2个小时才将我放走。”

  直至今年孩子要在西安上幼儿园,因为自己有“案底”,社区不给开证明,导致孩子都可能无法上学。“我和妻子都准备商量办理离婚,让孩子的监护人跟随我老婆,不要耽误孩子上学。”王伟事后思虑,这个事情如果一直得不到解决,会影响自己一辈子,决定回榆林一定要想办法解决这个可能困扰他一生的难题,还自己一个清白。

实际犯案人员无犯罪记录

  6月1日,华商报记者跟随王伟来到横山公安分局党岔派出所调阅了王伟的户籍信息,并查询了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王伟的信息,发现两人的长相不同且身高不同,但是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涉案男子的身份证号码就是王伟目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户籍为横山。

  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信息中显示,涉案男子2005年1月6日被刑事拘留,2005年7月21日被送往神木监狱,简要案情描述为“强奸罪”。

  党岔镇派出所民警表示:“我们对党岔镇名叫王伟的人进行核实调查发现,在党岔镇与王伟同名同姓的男子家庭住址不同,电话与该男子核实确实为涉案男子,曾在监狱中服刑10年,但是实际犯案人员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并无犯罪记录。”

  “我希望相关单位能够调查清楚,把我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的违法记录消除,并恢复我的名誉,从2005年至今的损失赔偿给我。”王伟告诉华商报记者。

  6月4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了解到,他们已经安排案审人员对该事情展开调查,并前往榆阳区法院调取案卷。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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