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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17年富阳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2017-03-19 富阳教育

   1.2017年富阳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主要法律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二是《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2017年富阳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有何年龄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2017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孩子到了上小学年龄,但身体条件不适合上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于我区目前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小学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批准后延缓入学。


   4. 2017年富阳城区义务教育段公办招生学校有哪些?招生对象是哪些人?

答:2017年富阳城区义务教育公办招生小学是指实验小学鹳山校区、实验小学虎山校区、富春二小、富春三小、富春四小、富春五小、富春七小、富春八小。

富阳城区义务教育公办招生初中学校是郁达夫中学、郁达夫中学文豪校区、富春中学、富春三中。

上述学校招生对象主要为学区生和照顾就近入学学生两大类。适龄儿童户籍在上述小学的为城区小学学区生,适龄少年户籍在上述初中的为城区初中学区生,属于招生序列的第一、二批。

照顾就近入学学生指的是具有富阳城区以外户籍(包括大青、三桥),且父(母)持有城区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富阳城区以外本区户籍(包括大青、三桥),且父(母)在城区务工或经商,其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及连续正常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的的适龄儿童、少年,属于招生序列的第三、四批。

另外,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还应安排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父(母)持有《人才居证》、《客商投资便捷卡》、《浙江省海外人才居住证》等证件的,父(母)为当年军转安置干部的适龄儿童、少年等 。


   5.学区生和照顾就近入学学生录取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录取新生办法均按“分类报名,按序录取”的办法进行。

     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在先录取学区范围内的学区生(第一、二批)和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在尚有余额的基础上再录取照顾就近入学学生(第三、四批)。

招收照顾就近入学学生以学校有余额、自愿为前提,家长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向符合条件对应的学校提出申请。

当前三批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可按某一类别中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或其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三批中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可调剂到第三批适龄儿童录取后尚有学额的学校。

小学第四批在申请就读人数超过学校能提供学额数的情况下,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长短录取,取满为止;同等情况下由招生学校采用电脑摇号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四批中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初中第四批在公办初中招收前三批学生结束后且尚有余额的前提下,于7月中下旬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初中;第四批中未被录取的适龄少年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6.2017年招生对相关证件的办理年限有哪些要求?

答: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居住情况以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核发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其中户籍迁入、城区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城区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须为独立产权。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城区工商营业执照、与城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和连续正常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均要求满2年以上,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7.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哪些条件?

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富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需在富阳区申请借读的,可以参照以下两种办法提出申请: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在富阳区取得居住证的,可以向其本人居住证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暂住证并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可以向工作所在地或经营地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城区经商的外来务工创业人员(非富阳户籍)的适龄子女,凡符合《富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或《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规定的借读条件者,可于7月4日持相关材料到春蕾小学东山校区申请报名,经审核后安排就读。

初中由区教育局在7月中下旬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到城区之外招生后有学额的初中学校就读。


8.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实行新生网上预登记的对象是哪些?什么时候进行?

答:2017年,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均实行新生网上预登记,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前三批新生和小学四个批次条件的新生。网上预登记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零时至4月30日 24时,6月10日9时起可在网上查阅初审结果。网上补登记时间为6月28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并接受核查。

特别说明的是网上预登记对象不包括符合城区春蕾小学的新生,符合富阳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条件的家长在7月4日持相关材料到春蕾小学东山校区申请登记。

温馨提示

  如果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或其父(母)的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在4月30日以后取得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登记的,可以在6月28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之间进行补登记,也可以在现场材料复审、确认日到所对应学区学校进行现场补办网上登记手续。

如果要咨询,请拨以下电话

富阳区教育局教育科

刘老师(初中) 63323253

 邱老师(小学) 63347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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