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立德树人,践行清廉教研——区教研中心制订“推进清廉教研建设的实施办法”及“十不准”

富阳教育 2020-10-1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习近平同志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充分发挥教研中心在践行“立德树人”育人目标、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中的专业支撑作用,根据上级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浙江省教研室“全面推进清廉教研的实施意见”,努力将教研中心建设成为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单位,特制订推进清廉教研建设的实施办法。









清廉教研建设的实施办法

一、坚持党对教研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第一条  加强教研中心党的领导。落实党支部在清廉教研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条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担当,以“四个服务”为指引,研究和解决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在教研工作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  增强共产党员身份认同。按照区教育局党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落实以“主题党日”“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123”基本教育规范,突出政治教育功能,强化活动仪式感,增强全体共产党员的身份认同,促进党外群众的看齐意识。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全科育人

第四条  明确新时代育人目标。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总目标,把“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作为教育科学研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学科业务指导的核心问题,着眼于社会发展、知识积累、文化传承、国家存续、制度运行所要求的新时代育人要素,全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实施学科课程德育。提升教研员课程育人的指导能力,推进中小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创新,增强德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不同的功能,挖掘学科课程的育人价值,探索学科课程融合德育的路径,强化各学科课程育人的责任。

第六条  强调提升德育实效。围绕课程建设、教学实施、质量评估、资源建设等工作,指导学校和教师在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建设校园文化中,体现德育元素,提升德育实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三、坚持开展清正廉洁教育,优化教风研风

第七条  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抓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经常性开展党纪国法、优良传统和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教研员的思想境界和品德修养,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当行为,引导全体教研员以德立身、以德治学、以德促研。

第八条  树立良好师德师风。爱岗敬业,忠诚于教研事业。求真务实,遵守学术规范。公平公正,规范各类评比。干净做事,依规开展教研活动。遵守法纪,自觉保守工作秘密。深化教风研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第九条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号召全体教研人员对标爱岗敬业模范、立德树人故事,遵守政治纪律,加强廉洁自律。遵循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教师队伍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四力”,开展“三争”,定期评比,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

四、坚持狠抓教研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第十条  明晰教研工作定位。结合单位性质和任务,明确职能定位,加快教研转型,增强研究、指导、服务能力。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助力学校教学改革,助推教师专业成长。

第十一条  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发挥教研员的主体作用,综合利用各种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开展常态化学习活动,定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讲评”,发挥学习型组织的辐射作用,促进每个教研员业务能力提升。

第十二条  提升教研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教研员联系蹲点学校制度,结合区域教育改革与实际,拓宽教研活动的路径,实施精准教研。完善“研训一体”的培训课程,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合理统筹,科学安排,减轻工学矛盾。

五、坚持清廉教研的主题导向,建设长效机制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内控机制,认真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党内问责制度。制定《富阳清廉教研“十不准”》,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第十四条  梳理排查岗位风险点。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梳理教研中心小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定期排查教研岗位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订重大活动的廉政风险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

第十五条  加强日常工作管理。落实教研中心各项常规管理,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完善月工作安排登记、日工作考勤、教研员外出登记等管理,规范教研员出差、调研、讲课等日常教研活动,加强研训工作的规范化实施。









富阳清廉教研“十不准”

1.不准发表和转发带有负面政治倾向及不良情绪的言论;

2.不准在命题、阅卷、评选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及泄密;

3.不准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不准在工作时间收受本区范围内基层学校的讲课费、业务指导费;

5.不准在下校调研和指导中接受学校违规招待;

6.不准在各类评优、评审等工作中接受相关人员的宴请、礼物;

7.不准在各类资产采购、资料印刷、餐饮订购等对外往来中收受回扣;

8.不准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

9.不准在研训活动中及微信、网络上发布和转发广告;

10.不准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及在各类民办培训机构中兼职兼课。


信息来源:教研中心

编辑:杨艺超

可能你还关心这些

⊙  师恩难忘!老师,您辛苦了!

⊙  今晚,全富阳将为老师“亮灯”祝福,你也来参与吗?

⊙  快来看!20名富阳市民代表走进了这些地方……

⊙  赞!富阳孩子千张笑脸献礼教师节!

⊙  棒!这位富阳小朋友获省级特等奖!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