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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新聞】「12瞞逃」案宣判:2人組織偷渡囚2至3年 其餘8人囚7個月

嶼天下 2022-05-18

12名港人逃犯涉嫌偷渡赴台在深圳被拘留,日前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今早(30日)10時半在法院判刑。



據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法院通報,對鄧棨然等10人組織偷越邊境、偷越邊境案公開宣判,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處鄧棨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判處喬映瑜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以偷越邊境罪判處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至於兩名未成年被告,廖子文及黃福臨,經過依法審查及不公開聽證,以偷渡邊境罪作出不起訴決定。兩人於今早約11時由深圳警方於深圳灣口岸移交香港警方。消息指,2名未成年港人將分開乘坐兩輛警方私家車,由深圳灣口岸前往天水圍警署,沿途有鐵馬護送。


警方表示,兩名未成年疑犯會待完成14日強制隔離檢疫後再應訊 (圖片來源:文匯報)


警方表示,由於二人早前曾缺席應訊,法庭已頒下通緝令,警方今日會在天水圍警署進行調查,明天(31日)會把二人回港的消息告知法庭,並申請延遲14日以便他們完成檢疫隔離,亦會尋求法庭指示,是否交由懲教署羈押。另外,兩人回港後已與家人通話聯絡,至於另外10名成年疑犯,當他們完成內地司法程序後,亦會被依法追究他們在香港干犯的嚴重罪行。


兩名疑犯(箭嘴示)被押到天水圍警署 (圖片來源:東網)


警方稱,該名廖姓男子涉嫌干犯「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警方在去年9月30日搜查灣仔一住宅單位時,檢獲一批懷疑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警方在現場拘捕了5名疑犯,包括廖。另一名涉事的黃姓男子涉嫌干犯「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去年10月14日黃因向向旺角警署投擲汽油彈而被捕。

此外,警方亦會諮詢法律意見,是否加控二人「沒有依照法庭指示歸押罪」,有關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2個月。警方又重申棄保潛逃是嚴重罪行,社會絕不姑息任何罪犯潛逃,去逃避法律責任,而涉案人人士亦應面對原本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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