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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區議員要宣誓!这4名踩過界議員或被DQ

嶼天下 嶼天下 2022-12-30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2月23日)下午16時召開記者會,講解《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曾國衞今日公布修例詳情


去年11月25日,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到,制定香港國安法第六條下公職人員必須宣誓的要求,若違反宣誓內容將被取消資格,五年內不得參選。


那麼對於早前參選立法會被DQ的議員議席該如何處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有關完善宣誓安排的修訂法例一旦通過,4名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現任區議員,應該會失去區議員資格。

這4名區議員都是誰呢?


他們分別是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南區區議員袁嘉蔚、東區區議員鄭達鴻及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

他們去年在參選立法會選舉時,被選舉主任裁定不符合擁護及效忠,如果條例一旦通過,理論上便會失去有關資格。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曾在2017年因侮辱國旗罪成,那麼他是否也會失去參選資格?

鄭松泰在議會內做「反對派」的角色

曾國衞表示,若曾經有任何拒絕或忽略宣誓、從事任何違誓行為,或者不符合擁護及效忠,基本上由認定那刻開始計,5年內失去當選及參選資格。

如有議員在宣誓後違反誓言,又該如何處理?


曾國衞指現時的《刑事罪行條例》可涵蓋作出虛假宣誓的行為。有關法律程序會由律政司提出,有關議員會即時自動暫停職能,直至法庭作出裁決。

政府委任的公務員宣誓

為了更快確定議席的情況,政府將設立「越級上訴機制」,也就是說不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判決的一方,可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除此之外,修例還設立正面及負面清單,更加明確、清晰的界定行為的所屬性,列出如何界定行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但曾國衞也強調,雖然清單已列出,但也無法涵蓋所有情況,日後是否出現一些不在清單之內但屬於違法的行為,要視乎實際情況去判斷。


(本文圖片來自星島、橙新聞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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