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蘋果》前主筆欲「走佬」去英國,還沒上飛機就被警方抓了!

嶼天下 嶼天下 2022-05-18
毒媒《蘋果日報》已停刊,但曾利用《蘋果》這個平台興風作浪、危害國家安全、煽動外國勢力制裁香港的人,還有待法律的制裁。


早前《蘋果日報》有5名董事及1名主筆被捕,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等,其中兩人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壹傳媒張劍虹、羅偉光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訊

羅偉光(左)及張劍虹(右),日前被警方依法拘捕

昨晚(6月27日)再有一名《蘋果日報》前主筆在香港機場被捕,他當時正打算離開香港前往倫敦。

馮偉光昨晚(6月27日)在機場被捕

據了解,被捕的《蘋果》前主筆真名馮偉光,筆名「盧峰」,1997年起為《蘋果日報》撰寫社論,離職時為英文版《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此外他還是《眾新聞》專欄作家。

在《蘋果日報》停刊之前,馮偉光還在撰寫社評,聲稱「香港原來多元、開放的言論自由空間將快速消失」等等——看來還是個《蘋果》裡的死硬分子啊!


不過,他被捕卻不關言論自由的事,而是因為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消息稱,馮偉光的社論中疑涉及制裁香港的論調,在香港國安法成立後便受到跟進。


誰知道香港記協又跳出來了,指警方一再以「國安」兩字肆意拘捕新聞工作者……


犯了國安法,難道警方還抓不得了?新聞工作者身份難道是什麼丹書鐵券、免罪金牌不成?

要知道,新聞從業者最重要的原則是尊重事實與不偏不倚地報道,而新聞自由與任何其他權利一樣,都受到保護和約束,若出現影響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眾衞生或風化、損害他人權利和名譽的情況,應該受到一定限制。


新聞自由是有底線的,而香港國安法正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底線,任何人都不應觸犯!《蘋果》的一干人等不論以何種名義包裝,違反了法律,就必須承擔法律後果!


(圖片來自香港01、港人講地及網絡)


往期推荐

01

● 港府新官上任三把火:來看看他們都說了啥?


_

02

● 5名暴徒偷渡台灣全過程曝光!坐橡皮艇靠iPhone導航…


_

03

● 之前流竄到台灣的亂港分子們,現在怎樣了?


_

04

● 英媒爆料:香港黃絲拿BNO移民英國後,過得一塌糊塗…


_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