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銅鑼灣7月1日發生一起刺警血案,兇手梁健輝當場自殺身亡,他的暴行震驚了社會,被警方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
然而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卻非要在作死的邊緣試探——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昨天(7月7日)晚上舉行緊急會議,事先發布的會議議程里赫然寫著「討論梁健輝先生的死」↓
在會議開始前,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先為梁健輝「默哀一分鐘」,其後在會上通過動議,對梁健輝表示「深切哀悼」、並「感激梁健輝為香港作出的犧牲」。動議通過後,港大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竟稱,他希望所有評議會成員及香港人「銘記真相」,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則對「孤狼暴徒」致敬。
好傢伙,對暴徒又是「默哀」又是「致敬」的,路人聽了都想報警!
大家想想,一個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討論的不是校政,不是學生會事務,而是要為恐怖分子默哀美化,簡直是被政治蒙蔽理智和人性!
什麼是默哀?就是用來哀悼對社會有重大貢獻的人物去世,或是哀悼重大天災或戰爭的死難者。暴徒梁健輝怎會符合哀悼條件?一個存在嚴重反社會、反政府傾向的人;一個罔顧他人性命的人;一個在鬧市發動「孤狼性襲擊」的人,在世界都只會受人唾罵!
但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卻特別召開一次會議為其「洗白」、「美化」,是何用意?這說明評議會成員不但顛倒是非黑白、沒有了良知和基本的是非觀,更有意通過美化「孤狼」,為恐怖分子做表率立榜樣,藉以在社會上宣揚「恐怖活動」,為極端暴力、恐怖活動火上澆油,鼓動更多人成為「孤狼」。
國安法第二十七條指出:「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了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執法部門完全有理由介入調查及追究。
今天(8日)下午保安局發言人對事件作出強烈譴責,批評有關學生組織將兇徒令人齒冷的兇殘行為形容為所謂「犧牲」並作出哀悼,是顛倒是非,試圖蒙蔽市民。
發言人指,「更令人痛心和憤怒的是,這些顛倒黑白、是非不分的言行竟然是來自大學校園,這些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辜負了父母、社會和大學對他們的栽培和期望,應該感到羞恥。」↓
香港高等教育評議會今日發出聲明,指非常關注日前在銅鑼灣發生針對公職人員的恐怖襲擊,除對相關受襲警員致意慰問外,亦要求保安局高層採取實質、有效措施保障前線警務人員的安全執法,以及加強打擊網上及線下相關的煽動暴力和危害社會穩定的言行。
網友也紛紛表示,「港大應該交出這幫人的名單」、「僱主不要僱傭這種被黑暴洗腦的學生」、「是非不分,枉罔稱大學生枉為人」↓
今日港大發表聲明,強烈讉責有學生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名義,美化暴力襲擊,表示以「犠牲」形容涉嫌襲警後自殺的行為,將會為社會帶來錯誤信息,並讉責任何暴力,並反對任何宣揚及合理化暴力的言論和行為↓
emmm……港大來個「强烈讉责」就夠了?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懲罰措施,只怕是會姑息養奸、助長評議會成員及一班幕後黑手的氣焰吧?
要知道,港大學生會這幫人已經不是第一次試探校方的底線了,而且一次比一次更過分:2020年8月14日港大學生會因應黎智英被捕,竟然豪花18.8萬港元在《蘋果日報》登頭版廣告撐黎智英。2021年2月3日,學生會以「學術探討」作掩飾,播放了3晚「港獨」電影,頌揚暴力分子梁天琦。
今年4月30日,港大校方終於採取行動,停止為學生會代收會費、財務管理服務及收回學生會會址及設施的管理權。但港大學生會依然故我,7月7日晚又跳出來胡作非為!看來不痛不癢的譴責和懲罰措施已經治不了這些病入膏肓的學生了,學校對這些人必須該開除的堅決開除;收回學生會場地的決定也要落實,讓他們不能在校園裡搗亂。至於涉及的違法行為,相信警方也會嚴加跟進,搜集證據,將所有犯案人士繩之於法!
(圖片來自星島、中新社、香港政府官網、Facebook及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