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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資料、醞釀解散…香港支聯會以為這樣就不用坐牢了?

嶼天下 嶼天下 2022-12-30

記者會上,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否認組織是「外國代理人」。

昨天(9月5日),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開記者會,稱將於9月25日下午4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商討解散議案,并指不會聽從警務處國安處要求,提供支聯會資料及證明文件。


今天(6日),有傳媒報道指支聯會突然改了口風,將應國安處要求,明天下午往警總遞資料及證明文件信件。


然而,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隨後回覆傳媒查詢時澄清指,明日下午3時將到警察總部遞交回信,回信內容為昨日記者會的所宣示的內容,並非打算向國安處提交資料及文件。



警方早前引用香港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5,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去信常委要求在9月7日前提交多項資料,包括自成立以來的成員及職員資料,2014年至今在港資產、收入及開支等。

支聯會對此不僅拒絕配合相關要求提供任何資料,更狡辯自己「不是外國代理人」,反過來無端指責警方國安處提出的要求「沒有理據」。


不過,是不是「外國代理人」,也不是你支聯會一張嘴說了算——

「外國代理人」證據確鑿!


據傳媒引述消息人士表示,警方向支聯會發函屬首次運用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5的權力。


而支聯會符合「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代理人」的法律定義 ,即一個團體如受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外國的指使、監督、甚至收受外國金錢上的資助,而該團體又在香港為提供金錢或監督、指使的組織而行事,該團體就是一個外國政治性組織在香港的代理人。

據指,支聯會現任常委,均收到相關警方要求按附表5的權力提供資料的文件。

支聯會的罪證充分印證支聯會及其骨幹成員符合代理人的法律定義,警方合法行使權力索取資料,而相關支聯會罪證之前已經有很多傳媒報道過了。

消息人士又透露,鄒幸彤一早已獲外部勢力栽培為在港代理人。

她於2012至2018年出任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簡稱:NED)關係密切的「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執委及公司董事。

鄒幸彤參加所謂的「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

2016年4月,她被安排赴印度出席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 (NED) 資助的美國支持反華組織「公民力量」舉辦的第11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並與支持藏獨的達賴喇嘛會面。

2017年4月,鄒幸彤與周永康、梁頌恆及游蕙禎赴台灣出席支持「台獨」及「藏獨」組織「西藏台灣人權連線」活動,獲安排與「台獨」政黨時代力量立法委員林昶佐等人會面。

支聯會副主席兼董事何俊仁是華人民主書院創會董事;支聯會前董事陶君行是書院現時的董事及公司秘書。

消息指,書院多年依靠NED的資助運作,與台灣民進黨、台獨及海外反華份子有緊密聯繫;支聯會多年串聯及參與書院舉辦的反中活動,兩者關係非常密切。

李卓人資料圖

李卓人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翌日以視像方式參與美國國會聽證會,要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聽證會是由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召開,目的為審議《香港自治法》。

2014年網上大量洩密文件揭露,由身兼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擔任秘書長的職工盟,自1994年起每年均向NED旗下的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申請資助,涉及金額約1,300萬港元。

消息又指,支聯會「總管」馮愛玲亦涉為外力作代理人,2015年熊焱入境香港不遂,馮愛玲帶同律師林耀強趕到機場,利用傳媒抹黑政府。

試問,哪一件事情不能坐實其「外國代理人」的身份?

那麼,如何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很簡單,只要調查其資金往來記錄、以往的會議記錄,相信不難查出外國勢力是如何支持、介入支聯會,從而揭露支聯會與反華勢力的關係,這也是支聯會一知悉警方要其交出資料後就膽戰心驚,急急解散的主要原因。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也一針見血地指出:錢的流向就是最好的證據↓


解散就能逃避罪責?


支聯會指「必須思考是否以目前法律形式繼續運作,多名常委與前常委因抗爭而官司纏身,預計對支聯會的打壓定必繼續,競逐常委人士要有入獄準備」。

支聯會稱7名常委此前曾召開會議,但無法就解散達成一致共識,最終只有4人同意解散。若9月25日會員大會上,得到75%出席會員贊成,即可通過解散決議。

鄒幸彤還說,一旦支聯會解散,會將資產捐給理念相同的團體。

——這意思再明顯不過了,解散是為了逃避坐牢,而且就算解散,也要「借尸還魂」,把資產轉移到別的反中亂港組織!


提交資料的「死線」9月7日將至,支聯會以為「裝死」充耳不聞就能當無事發生了嗎?


不好意思,拒交資料也還是要坐牢!


警方強調,任何人士和團體不遵從要求,警方必定依法跟進。警方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所以支聯會如果堅持不肯交出資料,都是掩耳盜鈴罷了。

而香港保安局也對支聯會有關行為作出了嚴正警告,並重申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其執法行動,保安局支持警方依法進行執法行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保安局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所造成的後果嚴重,必須採取措施以防範和制止有關行為,而為了有效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執法人員有需要取得有關某些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以及外國或台灣代理人的資料。


保安局發言人指,根據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附表五已訂明不遵守有關提交資料要求的後果,包括罰款和監禁。如有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必定依法跟進。有關團體須立即懸崖勒馬,以免承擔法律風險。


湯家驊指出,接收書面通知的支聯會常委若拒交資料可被檢控。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香港國安法的條例沒要求警方國安處索取「外國代理人」資料時提供詳情,是刻意給予警方一個較寬鬆的規定去行使權力,以便進行偵查工作,所以警方有權現階段不予公開。


而一個團體是否條例所指的「外國代理人」,應由法庭判斷,而非當事人單方面拒絕便可,即使支聯會就「外國代理人」的定義作司法覆核,預計法庭有機會不受理。


至於支聯會被警方認定為「外國代理人」,湯家驊指並不違法,但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則違反國安法,但需要證明有犯罪元素,包括犯罪意圖或要求外國政治勢力制裁香港。


所謂「犯罪元素」,支聯會可是滿滿一籮筐!看看支聯會近年干的勾當 ↓



據了解,支聯會的核數公司,已被警方國安處作調查之列,並就其核數公司有否協助處理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可疑資金或其他犯罪得益,或協助逃稅等罪行進行調查。


同時,警方也有權力運用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權力,或《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等賦予的權力,直接凍結支聯會的銀行戶口資金,或可發信予相關銀行通知懷疑有關戶口涉及洗黑錢的活動。


香港中聯辦昨日發文指,支聯會違法作亂已是窮途末路,反中亂港組織垮台是歷史的必然↓


香港中聯辦官網截圖(點擊查看大圖↑)


從教協、民陣……再到支聯會,一個個反中亂港組織分崩離析,既說明這類組織在香港已不被民意接受、不被法律容許、毫無立足之地,更標誌著在香港國安法下,西方反華勢力利用香港的「代理人」煽風點火,將香港變成「反華橋頭堡」的策略已經徹底破產。


這些外國代言人組織,在國安法下將再無立足之地,香港政治上的刮骨療毒會一直進行。



(本文圖片來自Facebook、橙新聞、星島和中聯辦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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