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為黃之鋒打官司的黑暴「御用律師」,逃了!
韋智達(左一)昨晚倉皇離境。
黑暴「御用律師」韋智達( Michael Vidler)的律師行(Vidler & Co. Solicitors),早前向香港律師會提交擬停止執業通知書,并計劃於2022年6月3日停止執業。
但還沒等律師行正式關門,韋智達突然於昨晚(4月25日)9時30分現身香港國際機場,并於深夜搭乘國泰航班離港。據悉,其此行目的地為英國倫敦,預計短期內不會回港。
在辦理登記手續的過程中,韋智達一直被記者追問是否擔心涉及黑暴案離港等問題,但他通通拒絕回應。
那麼韋智達是何人?他為何被稱為黑暴「御用律師」?又為何要匆忙離港?
專為暴徒打官司
「港獨」黃之鋒
事實上,韋智達來自英国,是英国和香港的执业律师。之所以稱他為黑暴的「御用律師」,是因為韋智達曾經接辦黃之鋒、朱凱廸和曾健超等一眾「港獨」分子的案件。
印有其律師行聯絡資料的所謂「法律支援」卡片,也曾出現於多名黑暴被捕人士身上,有關情況還曾被香港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公開批評。
作為不折不扣的黑暴「御用律師」,他還在修例風波中代表外國記者和示威者指控香港警方一些莫須有的罪名。
此外,韋智達本人也曾多次參與法律界黑衣遊行,反對逃犯條例修例及律政司政治檢控,甚至要求前律師會會長林新強收回「法官愛國不會有損司法獨立」的言論等。
有消息指,韋智達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關係密切,而夏博義早於3月初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後連夜離港。
而韋智達如今匆忙離境,想來也是因為擔心被國安處追查,或對自己犯下惡行的後果心知肚明,才會落荒而逃的吧。
而在亂港分子倉皇逃竄的同時,專給暴徒頒發的「人權新聞獎」也暫停舉辦了……
「人權新聞獎」停辦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宣布今年停辦「人權新聞獎」。
據悉,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主席Keith Richburg昨日(4月25日)傍晚發表公告,指該會上周六(4月23日)開會討論後,決定暫停舉辦2022年的「人權新聞獎」。
至於停辦原因,Keith Richburg是這樣說的——
「由於過去兩年香港記者一直在『新紅線』下工作,對於什麼是允許或不允許,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香港外國記者會不希望在無意中觸犯法律,故決定暫停頒獎。」
什麼叫「新紅線」?什麼叫「允許或不允許,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什麼又叫「不希望在無意中觸犯法律」?根本是賊喊捉賊!
鼓吹「反中亂港」輿論
據傳媒報道,FCC主辦的「人權新聞獎」,是許多黃媒趨之若鶩的特殊獎項,獲獎報道經常涉嫌抹黑內地,且反政府題材的得獎率非常高。
2021年,「人權新聞獎」多個「獲獎作品」更涉及抹黑香港警隊及中央政府。當中「台獨」分子吳叡人的一篇鼓吹「港獨」的毒文甚至獲頒優異獎。
一切足見這個所謂「人權新聞獎」實質就是為了鼓吹和助長「反中亂港」輿論孳生而設立的。
說白了,「人權新聞獎」的停辦無非是一眾亂港人士因擔心觸及《香港國安法》而受到法律制裁,想自保罷了。
特首:不要對「新聞自由」有什麼誤解!
而對於外國記者協會宣布停辦「人權新聞獎」,以及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離港→《亂港分子畏罪潛逃還抹黑香港,梁振英戳穿:有交回香港護照和身份證嗎?》,是否反映新聞自由受到威脅的問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4月26日)也給出回應。
林鄭月娥重申,《基本法》一直都有保障新聞自由,對於個別私人機構的決定,政府不應、也不能評論事件,有學者決定離開也是個人的自由和權利。
林鄭月娥強調以上事件不時發生,是個別事件,相信是有人對「新聞自由」或相關憲制保障有誤解。
(本文圖片來自星島、大文、Twitter和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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