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5月10日)還在慶祝45歲生日的亂港分子何韻詩,開心不過24小時就被香港警方拘捕!
臭名遠揚的「襪子精」這次又犯了什麼事?
警方國安處周二(5月10日)及周三(11日)拘捕2男2女,年齡由45歲至90歲。警方指4人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消息指,被捕4人均為「612人道支援基金」(下稱「612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港獨」藝人何韻詩及學者許寶強。
「612基金」五名信託人:(左起)何韻詩、許寶強、陳日君、吳靄儀、何秀蘭。
至於「612基金」另一信託人、因非法集結罪成仍然在囚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亦於今天(5月12日)在獄中再被拘捕。警方調查顯示,上述被捕的「612基金」信託人涉嫌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危害國家安全,拘捕行動仍然繼續。此外警方還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上述人士及另外一名37歲男子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基金」作出注冊。這位男子相信是「612基金」的秘書施城威。
目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國安處向被捕人士發出由裁判官簽發的通知書,要求他們向警方交出所有旅行證件。
在黑暴風波中推波助瀾的「612基金」,於2019年6月成立,號稱為所有在修例風波中受傷或被捕者提供醫療、法律、心理輔導等費用,卻鬧出賬目不清、假支援真騙錢等丑聞。該基金於2021年8月中公布停運安排,基金秘書處於2021年10月底解散。
警方調查發現「612基金」一直在未有社團或公司注冊情況下,以組織名義公開運作,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而且該基金涉嫌與外國反華勢力有資金往來,有關款項懷疑用作支援修例風波示威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年曾點名「612基金」,涉嫌聯同還押或在囚人士,企圖在監獄建立勢力,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在監獄散播危害國家安全的種子。
消息指,警方將繼續調查,向基金提供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的「真普聯」等相關人士是否涉嫌違法;而且警方國安處已掌握多名「612基金」捐款人士及組織的資料,並正進行深入調查。
說到「612基金」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外部勢力還真就自己跳出來了——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表示,美方對此發出強烈譴責,並要求「釋放並停止針對陳日君及其他被不公正拘留的人士」。梵蒂岡發言人表示,羅馬教廷關注陳日君被捕的消息,極度關注事態發展。另外,由橫跨五大洲超過200位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也發表聲明,呼籲立刻釋放陳日君等人,並要求各國政府立刻對港府施以外交壓力要求放人。——怎麼覺得這些外部勢力是在不打自招呢?再說了,香港抓幾個亂港分子,輪得到這些人來指手畫腳嗎?
更過分的是,7名美國共和黨眾議員上周二(5月3日)聯署致函美國總統拜登,促請美國行政機關制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法》指定法官及檢控官。
對此,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今日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強調「權利自由」不是違法亂港活動的「擋箭牌」,敦促外部干預勢力立即停止充斥意識形態偏見的拙劣政治表演。
而對於美國7名美國共和黨眾議員上周二聯署致函美國總統拜登,促請美國行政機關制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法指定法官及檢控官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江樂士認為,這7人是出於政治動機的滋事分子,意圖恐嚇香港法官及檢控官,進而破壞香港法治,顯然是企圖以港遏華。
江樂士指,美國7名美國共和黨眾議員去信拜登前明顯沒有「做足功課」,信中內容不盡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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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表示,7人去信拜登前明顯沒有「做足功課」,信中內容不盡不實,相信拜登只會把該信放入廢紙簍。
他指出7人寫信前根本沒有熟讀《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國安法》的內容便譴責國安法,而且《中英聯合聲明》並沒有提及國家安全問題,所以7人所指香港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說法並不恰當。
江樂士認為,7人藉此恐嚇香港的法官及檢控官的做法大錯特錯,建議「各家自掃門前雪」,避免兩國受到司法恐嚇或威脅法治。
7人理應捍衛香港的司法獨立,支持香港的高質素檢控服務,而非鼓勵違法分子。
香港律政司亦表示,特區政府強烈譴責有人公然呼籲對香港特區官員、司法人員和檢控人員實施所謂「制裁」,企圖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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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表示,主權平等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不干涉原則是主權平等的核心概念。任何國家利用「單邊強制措施」壓制政府官員或個別人士,企圖干涉別國的內政和主權,這不單與國際法和聯合國的框架相違背,也違反了國際法規定的不干涉原則。
律政司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任何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均有可能幹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律政司強調,《基本法》第63條確保檢控工作不受干涉。律政司人員會繼續以專業態度,無畏無懼和不偏不倚地履行職務。
香港大律師公會也對此表示深切關注,稱對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士嘗試干預香港司法機構的獨立運作及香港的司法予以最強烈的譴責及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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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指,香港法官的獨立性及誠信是毋庸置疑的,他們的甄選、委任以至執行其憲制職務及責任,均不涉及任何政治的考慮或受到任何干預。司法機構、法官及司法人員獨立及不受干預地行使其司法權力,是香港乃至全球法治社會至關重要的基石。
大律師公會又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6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社會大眾期望香港的檢控人員公平、合法地執行其憲制職能。另一方面,不論是作為檢控方或辯護方的法律專業人員均不應該受到不當的施壓,否則這會直接及不恰當地干預司法並危害公眾獲得法律代表的權利。(本文圖片來自橙新聞、星島、TVB及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