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冠旭(左)、被告陳偉倫(右)
昨日(6月23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2名男子,他們分別涉嫌多次在某討論區和Instagram發布「港獨」言論,被列為兩宗案件,各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早(6月24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
據了解,被告陳偉倫(30歲,資訊人員)被控於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間,發布一些會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帖文。
而類似的貼文,陳冠旭(28歲,無業)也曾於2021年1月17日至2022年6月13日期間,在Instagram發布。警方在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名被告的住所時,也檢獲了他們曾用來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對此,《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兩名被告具有煽動意圖。
目前,法官已將被告陳偉倫和陳冠旭的兩宗案子一同押後至8月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被告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內容。
陳偉倫和陳冠旭申請保釋被拒,需要還押候訊。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處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檢獲多把已開鋒的開山刀。
另外,香港警方國安處前日(6月22日)和昨日分別在葵涌、屯門及天水圍共拘捕3名男子,他們同樣涉嫌違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且疑似與3月20日被國安處搗破的煽動仇恨格鬥訓練班有所關聯→《「港獨」教練疫下武館「練兵」,被國安處一網打盡!》。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3男子住所,並檢取一批涉嫌與案件有關的證物,包括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器材、多把已開鋒的開山刀、短軍刀、劍、投斧和鐵尺等大量攻擊性武器。據悉,3名男子年齡介乎39歲至50歲,目前正被扣留調查。而煽動仇恨格鬥訓練班的案件至今有5人被捕,其中1男1女早前被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