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8日),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草案刊憲,相關條文全文亦於今日正式公布,共有212頁,共分為9個部分,內容包括「叛國」、「叛亂煽動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罪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等。立法會於今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首讀及二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23條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政府和立法會必須盡一切努力完成立法,故按《議事規則》加開立法會會議,稱「現時係無死線或時間表。」梁君彥表示,小組委員會將轉為法案委員會逐一審議條文,由於立法會的工作是一步步進行的,法案委員會在完成工作後要向內務委員會匯報,之後再交回大會。他指目標是早一日得一日。他又稱,香港過去未能完成23條立法,議員在這個重要時刻肩負歷史任務,責任重大,感到光榮,相信全體議員必定上下一心,審慎審議條文,完成法例後,可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今日下午,相關法案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委員會主席廖長江表示,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整個特區的憲制責任,政府與立法會都有責任盡一切努力,盡早完成立法。他指出,立法有必要性和急切性,他亦分秒必爭,決定立刻在今日下午召開兩節委員會會議,相信接下來委員會亦會密集式開會,全速審慎審議草案,目的是要早日完成審議,令國家安全早日獲得有效維護,令香港可以全力聚焦拼經濟、謀發展。行會召集人、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23條立法是歷史時刻,自從2003年推動23條立法未遂,她本人等了20多年,形容走到今日是絕不容易,希望完成特區憲制責任、確保香港安全,並讓全世界看到香港的國安條例符合人權公約。經民聯林健鋒指,23條立法終於「入了直路」來到審議階段,讚揚政府「有勇氣、有歷史擔當」,又指草案用詞直接、簡潔,相信市民都看得明白,工商界也不用擔心誤入法網。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特區曾經歷過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時期,尤其是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和「黑暴」,帶來難以忍受的慘痛經歷。對於草案關於執法權力、訴訟程序和其他完善法律制度的建議,都是經過審慎考慮,並列明運用相關措施的條件、限制和給予批准的機關,體現草案採取的措施,將完全遵守基本法下對人權的保障。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晚(7日)在其社交專頁發文表示,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實踐香港26年來仍未履行的憲制責任,是香港特區的歷史使命,把纏繞香港26年來的問題寫上句號,香港便能夠輕裝上陣,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葉劉淑儀昨晚發文承諾,將全力以赴,做好條例草案審議工作,讓條例能早日通過。行政會議(行會)非官守議員亦發表聲明稱,全力支持《條例草案》並促請盡快完成立法工作,推進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
行會非官守議員亦希望藉此感謝保安局與律政司在短時間內仔細分析和研究所收集到的意見,全速完成草擬完善慎密的《條例草案》,令國家安全得以有效維護。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指,草案嚴謹詳細,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更設公眾利益免責保護,保障特區居民及其他人士的合法權益,值得市民信任和支持。
關於香港23條立法的內容,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稱其比英國、美國等國家的條文更溫和及詳盡,強調草案內容應體現 「一國兩制」 下香港行使普通法的法治特色。
湯家驊表示,煽動罪在《刑事罪行條例》一直存在,而23條立法最主要是將答辦理由寫得更清楚,一般來說,法庭需要了解犯罪意圖作出判決。
他舉例指,針對內地自由行旅客挑起憎恨可屬違法,在今次立法下,如果覆述相關行為的出發點,是為要消除兩邊仇恨,就有答辦理由。若相關罪行有持續性,就要看這個行為是否延續到法例生效之後,仍然有危害國家安全意圖。他又認為,原則上,條例草案裡面處理的每條罪行的主要定義都相當明確清晰,雖然有不少條文,參考外國國安法,但處理方式和他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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