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园:可不贫之贫,非必死之死——明代士大夫的施虐与自虐
《出警入跸图》局部
不妨认为,明代的政治暴虐,非但培养了士人的坚忍,而且培养了他们对残酷的欣赏态度,助成了他们极端的道德主义,鼓励了他们以“酷”(包括自虐)为道德的自我完成——畸形政治下的病态激情。
文 | 赵园,历史学者
我到现在为止,还只谈到了明代士人对暴政反应之一种:对抗姿态,还未及于这种反应之于他们本身的作用,以致他们与暴政的更深刻的联系,我将逐步涉笔这一层面。
不妨认为,明代的政治暴虐,非但培养了士人的坚忍,而且培养了他们对残酷的欣赏态度,助成了他们极端的道德主义,鼓励了他们以“酷”(包括自虐)为道德的自我完成——畸形政治下的病态激情。即如明代士人对于“薄俸”的反应,“薄俸”较之廷杖诏狱,是动机更为隐蔽的虐待,《明史》中所描述的士人(且是其“仕”者)之贫多出乎常情,“贫不能葬”、“殁不能具棺验”、“贫不能归”、“贫不能给朝夕”、“贫不能举火”、“炊烟屡绝”、“所居不戴风雨”,等等。曾秉正“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是洪武朝的事。宣德皇帝也不禁叹曰:“朝臣贫如此”。
薄俸鼓励“贪墨”,也鼓励极端化的“砥砺节操”。士以“苦节”作为对虐待的回应,“士论”、“民誉”则有效地参与了这一塑造“士”的工程。轩輗,“寒暑一青布袍,补缀殆遍,居常蔬食,妻子亲操井臼,秦纮“廉介绝俗,妻孥菜羹麦饭常不饱”,均号称廉吏。陈有年“两世膴仕,无宅居妻孥,至以油幙障漏。其归自江西,故庐火,乃僦一楼居妻孥,而身栖僧舍”,时人许为“风节高天下”。陈道亨“穷冬无帏,妻御葛裳,与子拾遗薪爇以御寒”,与邓以赞、衷贞吉,号“江右三清”,然而终明之世,对薄俸的扯评,较之对延杖诏狱的批评,声音要微弱得多,因而王夫之对薄俸的人性后果的分析就尤为难得,对此,我将在下文中谈到。
平居贫,临难死,且是可不贫之贫,非必死之死——似与生命有仇,非自戕其生即不足以成贤成圣。这里有传统儒家的“造人”神话;但在如明代这样严酷的历史时代,儒家道德仍不可避免地被极端化了。一种显然的政治虐待,被作为了士人被造就的必要条件;被强加的政治处境,倒像是成全了苦修者。这种准宗教精神,开脱了暴政,将施虐转化为受虐者的自虐(且以“甘之若饴”为高境界)。明儒相信“紧随身不可须臾离者,贫贱也”;相信“苟不能甘至贫至贱,不可以为圣人”。至于王艮的说尊生,以为“人有困于贫而冻馁其身者,则亦失其本而非学也”,在道学中人,真乃空谷足音。
“砥砺”至于极端,即是自虐;有关的清议、士论,欣赏、赞美苦行,则属帮同肆虐。明人的自虐并非只在宗教修行的场合。你读徐渭、李贽的传记材料,会震惊于其人的自戕所用方式的残酷——施之于自身的暴力。宋、明儒者好说“气象”,如说“王道如春风和气,披拂万物,墨者之憔劳瘠觳,纯是一团阴气”。而明代士人的提倡坚忍颂扬苦行,其气象正有近墨处。从朝堂上的争持,到明亡之际的“赴义”,凡知其不可而为的,有不少即出于自虐以至自杀(死是最甚的虐待)的冲动,其“从容”与“慷慨”(王夫之对这二者,又有精细的辨析),常常正源于绝望的惨烈激情。
《小腆纪传》卷五六记姜埰事:“……与熊开元同下诏狱,逮至午门,杖一百,几死,复系刑部狱。甲申,正月,谪戍宣州卫。”明亡,姜氏自称“宣州老兵”,“病革,语其子曰:‘敬亭,吾戍所也,未闻后命,吾犹罪人也,敢以异代背吾死君哉!’卒葬宣城”。吴伟业“脾肉犹为旧君痛”句(《东莱行》)即记此事。姜埰事,黄宗羲也曾记及,作为明臣不记旧怨尽忠于明的例子。归庄《敬亭山房记》记姜、熊之狱,说崇祯“始不知辅臣之奸,故罪言者,然刑已滥矣”;到“劾者之言既验”,“而犹久锢之狱,烈皇帝毋乃成见未化而吝于改过欤!”同案的熊开元“每言及先朝,不能无恨”,姜氏的“绝无怨怼君父之心”,“可谓厚矣”。在有关姜埰的记述中,确也是将其作为对待政治不公正的范例表彰的。
明儒好谈处患难,也因“患难”是他们的经常处境。《明儒学案》中屡见明代士人以廷杖诏狱为修炼的记述。“周子被罪下狱,手有梏,足有镣,坐卧有㭱,日有数人监之,喟然曰:‘余今而始知检也……’”聂豹系诏狱,慨然曰:“嗟乎!不履斯境,疑安得尽释乎!杨爵久处狱中,以为“今日患难,安知非皇天玉我进修之地乎?”而狱中讲学论道,更被传为佳话。吴伟业撰谢泰宗志铭,其中所记黄道周事,有令人不忍卒读者。“......予杖下诏狱,万死南还,余与冯司马遇之唐栖舟中,出所注《易》读之,十指困拷掠,血渗漉楮墨间,余两人𥈭眙叹服,不敢复出一语相劳苦,以彼其所学,死生患难岂足以动其中哉!”
但你毕竟不是吴伟业。你由此类记述中,读出的就不只是明儒的坚忍,还有他们心性的“残”与“畸”,他们的以受虐(亦自虐)为政治摧残下痛苦的宣泄;你甚至疑心这种嗜酷,掩蔽着弱者式的复仇:以血肉淋漓、以死为对施虐的报复。当然黄道周、刘宗周之类的大儒或应除外。明代学术或无足夸炫、令明人骄傲的,或许即此一种“刀锯鼎镬学问”的吧。
患难之大,莫过于死,关于处生死的读论自是士人的常课——并非到明亡之际才如此。王守仁居龙场时,“历试诸艰,惟死生心未了,遂置石棺,卧以自炼”。可知士人于明亡之际的处生死,亦渐也,非一朝一夕使然。明代士论不仅鼓励难进易退,且鼓励难生易死。“平日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谈心性固可议,而不惜一死,确可认为是一种“士风”。
自虐式的苦行以及自我戕害,更是明遗民的生存方式。受虐与自虐,在许多时候难以再行区分。至于遗民的“苦节”,甚至在形式上都与节妇烈女如出一辙,其自虐且竞为“不情”极其相像:有关“节操”表达式的匮乏。顾炎武的“饵沙苑蒺藜”,尚可言“恢复”的准备,而其他著名遗民(如徐枋,如李确)的苦节,则更像蓄意的自惩。全祖望记周元初明亡后与友唱和,其诗“务期僻思涩句,不类世间人所作”,其行之奇僻亦类此:“黄虀脱粟,麻衣草履,极人间未有之困,方陶然自得也”。方以智以贵公子、朝臣(崇祯朝)一旦披缁,即如苦行头陀,“披坏色衣,作除馑男”,亦像刻意为之。厉风节而趋极端,一向为明代士风所鼓励。辞受取与不荷,必至绝粒如沈兰先(沈昀),“风节”才堪称“殊绝”——时人及后人,乐道的即此“殊绝”;在这一点上,“雅”“俗”文化正有同好。
遗民中更有自戕以祈死者。周元懋狂饮成疾,全祖望说:“其四年中巧戕酷贼以自蛊,其宋皇甫东生之流与?”这里尚未说到遗民群体的自我监督,其较之平世尤为苛酷的道德标准(竟少有人能“确然免于疑论”),遗民在此士风时论之下用心之苦、守节之难。在我看来,明遗民的自我惩创也正因于创伤感;这也是明清之交时代病之一种。不妨认为,明遗民行为的极端性,是有明二百余年间士风的延展;但因有此极致,其不合理,其为对生命的戕害,也更清楚地呈露出来,启发了士之有识者的批判意识。
自虐而为人所激赏的自然还有节妇烈女,亦乱世不可或缺的角色。本来,苦节而不死的贞妇也是一种“遗民”,其夫所“遗”,倒不为乱世、末世所特有,也证明了女性生存的特殊艰难。失节者则另有其自虐。读吴伟业文集,你不难感知那自审的严酷,与自我救赎的艰难。这一种罪与罚,也令人想到宗教情景。
处“酷”固属不得不然,但将处酷的经验普遍化(也即合理化),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道德主义;更大的危险,还在于模糊了“仁”、“暴”之辨,使“酷虐”这一种政治文化内化,造成对士人精神品质的损伤。这种更隐蔽也更深远的后果,是要待如王夫之这样大儒才能发现的。
*本文选自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士风与士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标题为编者所加。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