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表示“专业术语看不太懂”!大家不要方,最新图解来了!你不了解的热点问题手把手教你!
产权证快速辨识指南
各种历史时期存在多种不同版本的土地证、房产证(俗称“房本”),导致群众难以判断自己房屋的土地是不是属于国有划拨。
Q:如何区分土地是否国有?
A:土地证或房产证上土地性质登记为“国有”字样的土地均为国有土地。
土地证或房产证上土地性质虽然登记为“集体”,但所在集体已经从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的土地亦为国有。
Q:如何识别村改居国有?
A:土地证或房产证附记栏上标示有“根据顺府发〔2001〕13号文集体转国有”字样的土地均为村改居国有。
土地证或房产证上土地性质登记为“集体”,但所在集体已经从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的土地亦为村改居国有。
Q:怎么区分是划拨地还是出让地?
A:土地证或房产证上土地取得方式或土地来源栏登记为“划拨”的土地为划拨土地。
土地证或房产证上虽然没有明确登记是否划拨,但土地使用年限为空白的为划拨土地。
另外,很多群众不知道自己手上的房本需不需要先做“验证换证”后才能补办出让,这里也教会大家一个简易的区分方法。
Q:如何区分是否需要办理验证换证?
A:证件附图属手工绘制的宗地图需要验证换证,电子CAD图不需要验证换证。
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有少量虽然是电子图但是图上没有坐标表的也需要验证换证。
划拨用地补办出让业务热点问题解答
A:划拨用地在转让房地产时,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Q:为何新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提升如此高的比例?
A:顺德区现行出让金标准是于2003年由区政府结合顺德区划拨用地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已经执行了15年。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这次市政府出台文件统一全市标准,顺德区也要严格执行。
Q:顺德区什么时候开始执行23号文规定?
A:自2018年5月1日起,顺德区全面执行23号文规定。在2018年5月1日前受理的土地出让业务仍按顺德区现行标准执行。
Q:是否应在顺德区执行23号文之前办理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
A:权属人不是转让房地产,而房屋较长时间内用于自住不考虑转让的,或办理继承过户的住宅,仍可继续维持划拨,不影响日后使用功能。是否办理补办出让手续,建议权属人参考上述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慎重考虑。
Q:是否可以凭旧证办理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
A:区目前采取预收件方式处理该类用地的业务申请,但权属人须承诺自收件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办件要求补充。否则,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将作不予办理决定并作退件处理,退件后重新办理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将按新标准执行。
Q:“村改居”范围内国有划拨单家独户用地的出让金计收标准?
A:目前,顺德区“村改居”范围内划拨的宅基地补办出让时土地出让金的计收标准尚在研究中,暂未有新的实施标准和时间要求,待明确后将另行发文颁布实施。
验证换证热点问题解答
由于从80年代中后期至今几十年时间里,未验证换证的老房很多都存在各种问题导致不能换证,这里针对一些常见的问题进行简单的介绍。
A:默认为房证、地证权属人各占一半,如果权属人之间协商好,只登记给其中一方也行。
Q:新测量的图纸土地面积比老证登记的面积多了怎么办?
A:如果是属于手工测量与数字化测量产生的正常误差的,可以正常办理,如属违法占地的,必须整改后才能办理。
Q:未换证的老房子这些年来有过加改建怎么办?
A:个人住宅加改建符合规划并能补办规划验收的,可以正常办理;如属违章建筑的,必须整改后才能办理。
Q:权属人已故怎么办?
A:权属人已故目前并不影响验证换证业务。但由于权属人已故无法办理包括补办出让业务在内的需要权属人亲笔签认的其他业务,所以群众必须到公证处办理好继承公证(或持已有的公证遗嘱)并办理继承登记后,新的权属人才能顺利办理补办出让业务。
温馨提示
目前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业务。另外,为服务好短期内集中办此业务的群众,各镇街近日也增设了临时办理点,大家也可以到这些办理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