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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的通告

鄞州发布 2022-03-18





广大居民朋友:


鉴于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切实把好外防输入关口,严防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地区来鄞返鄞人员管理


(一)有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新安县正村镇、许昌市禹州市旅居史人员,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前锦村下陈自然村、永康市增杰衡器厂旅居史人员,第一时间扫描“来鄞返鄞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二维码”附后)进行自主申报,并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各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要加强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发现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镇(街道)。


(二)河南省周口市、洛阳市、许昌市除“14+7”健康管理地区以外区域来鄞的货车司机,抵鄞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在抵鄞后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综合服务点(附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来鄞返鄞人员(除按规定纳入管控的人员外),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申报,并通过“来鄞返鄞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填报具体信息,抵鄞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新招录省外人员健康管理


各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对新招录的省外员工,自用工之日起第1、3、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抽样检测


跨省运输的货车司机,快递员、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学校师生等重点人群,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并配合做好核酸抽样检测。


四、加强个人健康监测


广大居民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近期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的,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五、加强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


各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进口物品的全流程管控,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许可证、货物入境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和预防性消毒证明等相关物品安全和防疫检测信息,凡证件不全、货证不符或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储存、加工、销售;对长期从事进口物品装卸、运输的装卸工、司机和其他直接接触进口物品的一线工作人员,每7天做1次核酸检测;对短期或临时从业人员,在每次工作任务结束后做1次核酸检测。


宁波市鄞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来鄞返鄞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


来源丨宁波市鄞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丨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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