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朱清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朱清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接待,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和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朱清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生活作风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防城港市纪委监委给予朱清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朱清华简历
朱清华,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广西浦北人,在职大专学历,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12-2012.05 防城港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
2012.05-2015.01 防城港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防城港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5.01-2019.01 防城港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9.01-2020.03 防城港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口岸办主任;
2020.03-2021.10 防城港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编辑| 廖雪杏
校对| 丁 蕾
审核| 廖 凌
值班编委| 张海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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