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防城港市动员会召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防城港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10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防城港市召开,督察组组长苏海棠、副组长黄政康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防城港市委书记谭丕创进行了进驻动员。
苏海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动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分别提出“五个扎实”新要求、“四个新”总要求、“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等,强调“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求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纳入“1+1+4+3+N”目标任务体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作出部署安排,先后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等,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
苏海棠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广西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苏海棠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举措。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的政治检查,是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服务广西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工作。
本次督察将重点关注被督察对象关于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指示批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情况;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动减污降碳优生态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及处置,着力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谭丕创表示,此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和对防城港市的关心关怀。全市上下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全力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要以此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把督察的过程变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迅速行动、马上就办,高质量整改到位。要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巩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共性和普遍性,延伸扩展问题查找面,从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上解决问题。要积极运用督察成果,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防城港市建市30周年和建港55周年。
会上,黄政康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人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防城港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5月10日—2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0—2830153,专门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A150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防城港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