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动态丨杜芹律师《第一现场》点评一起强奸未遂事件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深广电第一现场
【小爱说说】我团队杜芹律师于2018年5月2日接受了深圳卫视《第一现场》的采访,就一起强奸未遂的社会事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及看法。杜芹律师同时还表示,近来针对女性的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对女性的权利救济状况尚且未尽人意,社会仍缺乏健全的社会化维权格局。对女性权益的保障,仅止步于舆论的鼓呼已然不够,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要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来源丨第一现场
年仅23岁的小丽
跟我们讲述了她上周五的醉酒经历
在醉酒之后
年轻貌美的她被带到了酒店
等到醒来的时候
噩梦开始了
……
事主:顾客邀请吃宵夜 力邀难拒
小丽告诉记者,她在罗湖某KTV从事酒水推销工作。上周五凌晨时分,第一次见面的客户刘某,和几名朋友在KTV里唱歌喝酒,后来刘某就邀请小丽一起去吃宵夜。宵夜期间几个人玩摇骰子的游戏,输了喝酒。玩到凌晨五点左右,小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事主:剧烈反抗 遭到拳打脚踢
小丽说等到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
刘某正在对她做出不轨的行为
小丽马上就作出了剧烈地反抗
但却遭到刘某一顿毒打
见到小丽一脸的血
刘某这才停止了殴打
也没有继续侵犯小丽
而是自行离开了酒店
男子不仅侵犯、殴打
还用言语羞辱小丽
酒店前台:房间有大动静
今天上午
记者也找到了事发当天的酒店
前台人员证实
当天小丽所在的房间
里面确实闹出了很大的动静
酒店前台:刘某离开后 才对事主进行登记
前台人员还表示,在小丽进入酒店的时候,她并没有留意到小丽的存在,也没有登记小丽的身份证,更加不知道小丽是否处于醉酒状态。而是等到刘某离开酒店之后,这才对小丽登记了身份证。
刘某亲戚:刘某已被警方拘留
按照小丽提供的电话
记者联系了一名姓苏的男子
他自称是刘某的亲戚
苏先生告诉记者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拘留
事主:刘某强奸未遂 不仅是故意伤害
经医院诊断
小丽左侧鼻骨尖线性骨折
额头、手臂、腰部、腿部
均可以看到明显的伤痕
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小丽说,南山警方以故意殴打他人,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小丽认为刘某是强奸未遂,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她并不能接受。
律师:趁女性醉酒强行发生关系
系强奸行为
对此,律师杜芹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有两个认定特征,一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二是行为人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如果行为人趁着女性醉酒,在完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强行与对方发生关系,可以认定是强奸。另外,在小丽进入酒店时,酒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起到注意和登记的义务,也存在明显的过失。
南山警方:当事人有异议
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对于事主的异议,南山公安分局方面回应:如果当事人对于南山分局做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到市局法制处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或者到盐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关于此事的进展,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记者:方应彬 编辑:练志广
美编:禹 审核:曾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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