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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小伙儿抢劫200元,获刑两年两个月!

2017-10-11 爱上当阳

原标题:抢劫后心生悔意主动自首  90后小伙获刑两年两个月

        三峡晚报讯 【案情简介】90后小伙抢劫200元,在逃离途中及时悔悟自首,最终获刑两年两个月。

        6月4日凌晨,90后小伙鲁某因手头拮据,产生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念头,随后携带一把水果刀从出租屋出来寻找作案目标。凌晨1时许,鲁某坐上一出租车后,用水果刀指向出租车司机何某胸部,逼迫其交出身上和车内现金200余元,随即下车逃离现场。但在返回出租屋途中,鲁某心生悔意,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对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将抢劫所得赃款上交。

        【法官说法】承办该案的秭归县人民法院法官认为,鲁某抢劫出租车司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持刀抢劫更是重罪。好在鲁某作案后及时醒悟,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赃,创造了减轻处罚的条件,开庭审理后依法对被告人鲁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本报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鲁华强

来源: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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