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福岛核泄漏的地到底该怎么洗?

2017-02-14 匿名 察网

提醒:最新版微信添加了公众号置顶功能,只要打开“察网”公众号并点击右上角图标,点击“置顶公共号”,就可以将察网置顶。这样,无论何时更新,您将更容易找到我们。

摘 要

“技术大国”日本,怎么生生地把核事故拖到了最坏结果??主要因素是人们广泛推测日本的核电站非常安全,结果没有为严重核事故做好准备。再来,政府监管结构存在问题,因为基本假设是日本核电站是安全的,所以有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往往不会对安全水平提出挑战。事故发生后,哪些组织有责任有权利发布应急指令都不清楚,以致应急处理措施一再拖延。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是IAEA认定的第二起七级(最高等级)事故,自2011年发生以来一直受到外界,尤其是各国核行业从业人员的关注。近日东电承认,福岛第一核电站二号机组压力容器已被发现熔穿,更是引发了国内互联网各种自媒体的唇枪舌战。比如:

如何看待福岛核电站二号机组近日被发现压力容器已被烧穿? - 日本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5352779

相关事实阐述在互联网上有很多,而对其的解读就更加五花八门了:出于不同立场和自身利益,各自媒体对此次探测到的“压力容器熔穿”有着截然相反的评价,“洗地”与“反洗地”的交锋至今尚未平息。广大网友对此更是充满了疑惑——更不用提那些正在日本生活,或者拟前往日本旅游的朋友了。很显然,有不少人的屁股并不是那么正,下面的链接即为核电业内人士对最近“福岛洗地业蓬勃发展”的怒斥:

竟有这种为日本福岛洗地的方法

https://mp.weixin.qq.com/s/LdEeL9fD2PJyo4YOqKyMAg

本人不是核电站工作人员,也不算本专业从业人士,但我也想趁本次的风潮,在几个不同的角度上略微谈一点个人想法。

1、地怎么洗:切尔诺贝利和福岛的概述

毫无疑问,作为人类和平利用核能史上仅有的两次七级事故,福岛事故与切尔诺贝利事故总不免被人拿来做一番比较。先说结论:从事情影响的深远意义和放射性释放绝对量而言,切尔诺贝利事故依然是迄今为止最为严重的核电事故。

切尔诺贝利事故的发生是人因引起的:反应堆在开展满功率试验时,由于操作员的急躁和粗鲁,导致堆内留存的控制棒远少于安全规程必须,沸水堆的特性又导致测量仪器没有正确反映出堆内的实际反应度,最终由于反应堆超功率导致超临界的蒸汽冲出压力边界,并使得作为中子慢化剂的石墨迅速燃烧扩散。

切尔诺贝利事件的特点,是事件发生迅速且后果严重。但就事故后应急阶段而言,虽然有诸如“死亡游行”之类的黑点,但基于当时科技技术条件开展的场外应急,是富有成效且充满牺牲精神的,某些站着说话腰不疼的ID只知道张嘴说“苏联用人命封住了堆芯”,却决口不提一架架飞跃堆芯上空,满载着硼砂和临时安全罩的米-26重型直升机,和事故发生后由于残留辐射过大只得被直接报废的“车辆坟场”。

总体而言,切尔诺贝利事故的严重程度是随着场外应急的推进和时间推移而逐步减轻的。现在的切尔诺贝利地区已经可以做到让游客在事发的三号机组外短时间停留并拍照留念。这样的应急水平如果还不被称为“卓有成效”,这样说的人不是缺乏核常识,就是缺乏良心。

福岛事故,则是由“超基准事故”引发,在超乎寻常的海啸和地震影响下,反应堆的应急设施虽然成功地阻止了反应堆的链式反应(控制棒成功插入),但没有顺利地完成后续的余热导出。我们知道,正在运行的反应堆内即便处于停堆状态,燃料组件依然会不断释放衰变热。由于无法补充冷却剂,衰变的燃料组件“烧干”了所有循环水,水蒸气与锆合金燃料组件生成了致命的氢气,并最终形成超压引发氢爆,掀翻了安全壳,带着放射性废物的气体由此弥漫在大气中。

和切尔诺贝利事故相比,福岛事故的特点在于,事故的严重性居然随着应急处理的进程而逐渐严重:IAEA在事故发生时对事故的评价为四级(不需要场外应急),而随着内部循环水烧干、外部电力注入失败、注入的冷却水(淡水和海水)进程因为反应度超标而再次烧干,直至锆水反应、蒸汽超压乃至发生氢爆,事件评级最终升至七级。堂堂的“技术大国”日本,在拥有远优于切尔诺贝利事故的场外应急条件的情况下,竟生生地把事故拖到了最坏结果,这在各国核应急历史上可谓闻所未闻。

做一个不称为结论的结论,大概就是这样的:


切尔诺贝利事故的严重程度、设计缺陷和污染严重程度无法洗清,而事故后应急时所付出的牺牲和最终达到的应急成效,也不容扭曲;


福岛事故由天灾导致,其严重程度和放射性物质释放程度不如切尔诺贝利的基本事实不容被妖魔化,但事故的发生、事故后应急的连锁错误和东电“保反应堆”的自私决策,都使得无论怎样洗都改变不了如下的基本事实:福岛的严重事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祸导致的。

2、堆芯熔融事故的严重程度

那么,本次事故具体情况和影响究竟有多么严重?

答案是:不知道。

之所以说不知道,主要出于两个原因:

首先,本次事故反映出的问题是融化后的堆芯溶融物落在了反应堆压力容器的底部,而根据东电的最新检测发现,依然释放衰变热的熔融物已经熔穿了压力容器底部,并有进一步同反应堆厂房地基混凝土继续开展反应,最终熔穿混凝土进入地下水的可能。如同东电前段时间最终承认“堆芯发生熔化”一样,这样的新闻,只是对当前堆内情况的确认而已——不论这些情况最终会导致什么,一切情况都已经切实地产生,且当前的东电对此无能为力

其次,本次事故产生的放射性物质外泄当前处于较低水平也是公认的事实,尽管媒体报道出来的“人进入30秒就会死亡”非常耸人听闻,但这并不代表着控制区域外的辐射剂量会因此产生更大的变化。日本截至今日一直在更新福岛及其周边区域的辐射监测情况,目前来看这一监测情况应该是可信的,人类在日本政府规定的“禁区”外活动,从统计学意义上不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影响。至于上一段中说到的反应堆溶融物熔穿进入地下水,也只是当前尚未得到证实的一种推测。从统计学意义上讲,福岛事故当前并未表现出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和危险影响。

不过,这一切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因此高枕无忧。这是因为:

1)从辐射安全角度上而言,人们总是应该避免暴露在任何不必要的外界辐射中。

2)从东电的核电运行历史和此次事故后的拙劣表现来看,对于其作出的表态、通报乃至保证,外界必须以严厉的批判性态度面对——既然国人能够严格地对通讯基站、核燃料厂、后处理厂等涉核/非核设施都能严阵以待,那么,对于一个从投运初期就充满着隐瞒和应付、拖延和人浮于事的核电业主,以及三座满载着近十吨核燃料,且发生了7级事故的老旧核废料堆,难道不应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么?

 3、锅怎么背:福岛事故体现的日本核行业真正的问题

福岛事故究竟反映出了以东电为代表的日本核电运营商和日本政府监管机构怎样的问题?我想2015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报告已经能很好地概括了,以下通过引述+评述的方式,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1)对自身核电安全性的谜之自信

在工业领域,核电号称安全文化最浓厚的行业之一。不论是从设计上的多重防护,多重备份还是运行中的多人值守,甚至是技术上对新技术的极端谨慎,其本身的出发点都在于保证反应堆的绝对稳定。然而,日本似乎在核电运营领域具备谜之自信:

促成该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是,在日本,人们广泛推测,日本的核电站非常安全,以至于这种量级的事故完全是不可想像的。这种假设为核电站营运者所接受,也没有受到监管机构或政府的质疑。结果,日本没有为2011年3月的严重核事故做好充分准备。(p.1)

事故报告中还提到:

在事故之前,日本存在的一个基本假设是,核电站的设计以及已经建立的安全措施是足够强健的,能够承受具有低概率和严重后果的外部事件。

因为基本假设是日本核电站是安全的,所以有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往往不会对安全水平提出挑战。强化利益相关者关于核电站技术设计坚固性的基本假设,导致安全改进没有被及时引入的情况。(p.6-7)

核电站是安全的这一基本假设也影响了东电公司的行动,使之相信其核电站的技术特性有能力避免严重核事故。这意味着,东电公司没有对减轻2011 年3 月的事故作好充分准备。引发核事故的水淹风险不在基本假设范围之内,因此,有关严重事故管理的最新国际导则没有始终得到遵循。基本假设还将能够导致多台机组全厂断电的共因故障的可能性排除在外。(p.69)

在我们这些外界人员看来,东电对一座已经进入寿命末期(一代反应堆的设计寿命为40年,福岛第一电站正式在1971年开始发电并网的)、型号落后(BWR-4,早期沸水堆)的老旧反应堆能够以如此自信的态度进行安全想定,可能不仅由于对“工匠之力”的自信,也和东电企业高管阵容由一代又一代“下凡”经济产业省官僚所组成的“日本特色”有着密切的联系。

2)政府监管结构存在问题

事故报告不无辛辣地对日本政府的灾后应急进行了如此评价:

在事故发生时日本的核安全监管由许多组织进行,他们具有不同的作用和职责以及复杂的相互关系。当时并不完全清楚哪些组织有责任和权力发布关于如何不拖延地对安全问题作出响应的有约束力的指令。

监管检查计划结构僵硬,降低了监管机构适当时验证安全性并确定潜在新的安全问题的能力。

在事故发生时已建立的规章、导则和程序不完全符合一些关键领域的国际实践,特别是在关系到定期安全审查、危害重新评价、严重事故管理和安全文化时尤其如此。(p.6)

这意味着,日本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存在着权责不清、结构不明的问题。日本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在本国谜之自信的安全想定下,并未对福岛电站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更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纵使国人经常称赞日本政府人员的“专业、谦恭和高效”,在某些人命关天的大事情上,日本似乎并不比某些看起来“公众不友好”的部门更有力得多。

日本的工匠精神为一些国人所追捧,但在大型工业生产上,表面的工匠功夫,往往意味着对巨大问题的视而不见和装聋作哑。个人以为,日本用福岛电站的严重事故揭示了这样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那就是:无论依靠怎样的自信和情怀,都不能改变无法预知的灾害。对于核安全而言,只有谨慎再谨慎,没有投机取巧和侥幸心理。

4、一点思考

我国核行业自从80年代自主设计建成秦山核电站以来,已经安全运行了30余年。

虽然我国核电的普遍在役时间短、技术含量新颖(我国没有日本的一代堆,最早的都是二代)、堆型安全系数高(服役电站均为压水堆)的特点,但我国核电运营也面临着工程上马多、在役运行数量日渐增加的大趋势。更重要的,是我国核行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舆论环境。

福岛“象足”事件发生至今,我国几大核电开发和运营企业对此均无任何表态。这样的舆论应对敏感度和速度,面对当前甚至容易被“基站致癌”裹挟的舆论力量是相当危险的。如何未雨绸缪,在继续核电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沟通,让公众对核电、核电运行与核电事故有更加理性客观的认识,还将会是一个长久的课题。

【原载于微信公众号“新潮沉思录”】


点击“阅读原文”,更多精彩尽在察网中国:www.cwzg.c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