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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谎言:以致富之名反对集体所有制

2017-08-15 潘维 察网

摘 要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党巩固基层政权的根本经济基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而非国有,是对城市利益可能侵犯农民利益的有效制衡,是对乡村自然和历史差异的有效承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而非私有,是平均分配土地和宅基地的唯一手段和保障,是抵抗资本剥夺农民生存权的最后屏障,是联结村民的经济和社会纽带,也构成农村与城市对接的桥梁。我们要认清以致富之名反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谎言。只有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制,才能将农民组织起来,才能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反对我国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的人,通常会提出以下两条理由,貌似代表农民“致富”的利益,实则掩盖了代言“资本”的实际。

谎言一:农村集体所有制导致基层干部贪污、农民利益受损。

这个谎言宣称,农村集体的领导者勾结腐败的县政府和乡镇政府,正在大量卖掉农民的土地,还压低出售农地的价格,贪污了卖地的收入,让农民吃了大亏,不如实行私有化,把卖地利益留给农民。如此的判断很轻浮。这里涉及三个问题。

第一,转为非农用途的土地确实会大幅增值,但数量很少,涉及的人数也很少,并非全国农村的情况。自从有了农地“售卖”的最近20年流转为非农的农地总共才5%,涉及的农民也才5%,主要是城郊农民(还有些水库和道路用地的移民)。凭什么依据5%的“农转非”用地来改变全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我国的耕地不能再“农转非”了,耕地的非农转化已经接近极限了。我国现有耕地18亿亩多,政府已经划出了18亿亩耕地不得“农转非”的绝对底线。总体上,我国的城市用地极为“粗犷”,若照日本那样精细规划,现有的城市土地已足够使用。

第二,那5%的城郊农民并未“吃大亏”,变得贫穷。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的土地增值差价不能算作对农民的“剥夺”,那样算账是故意算“糊涂账”。正如经销商可能比生产者赚得多,在世界上多数地方,土地“农转非”的主要增值收益不可能由农地的个体地主获得,而是由规划和批准土地用途的政府及投入巨额资金的开发商获得。事实上,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农转非”的土地补偿价一直在成倍上涨,拥有区位优势的城郊农民得到了实在的好处,顺利转化为市民了。国有化那5%的土地不是农民变穷的原因,而是城郊农民变富的原因。真实的情况是,城郊农民大多盼望耕地和宅基地尽早被国家“征用”,并为获得更多的补偿而密集栽树,加盖房屋层数。

第三,我国确实存在农地征用价格不公道的问题。价格不公道的问题有两大因素。一是为控制工程腐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征地补偿有刚性标准,缺乏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弹性。增加弹性比想象的要困难,但也正在解决之中。二是奸商办“公司”跑马圈地,贿赂地方政府官员并勾结本地黑社会,强买农地和林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或盖别墅、开小矿。这种“资本下乡”给农民补偿很低,还搞“分期付款”,不能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

此事的环节通常是:县政府官员被上级派给“招商引资”的指标,这“指标”又被“分派”给乡镇政府,“公司”则乘虚而入来“投资”,通过种种贿赂手段要挟两级政府和村干部帮忙压低土地价格。结果,村干部被“公司”勾结县乡两级政府“逼良为娼”,伤害了自家乡亲们的生存利益。这与集体所有制何干?此种情形虽不多见,但全国各地都有,林区较农区多,偏远地区较发达地区多,是引发群体抗议事件的主要原因。问题不是来自集体所有制,而是来自“资本下乡”的冲动,来自当地政府官员腐败,来自集体太软弱。恰恰是因为集体所有制被虚化和村行政的灰色化,“公司”才有机会勾结腐败官员去俘获村干部。农村集体是腐败官员和贪婪资本的最大障碍。倘若没有了集体,农民保护自己正当土地权益的能力会大大降低。若地方政府服从“以人为本”的中央新政策,取消“以资为本”的“招商引资”,土地的集体所有者当然要在“公司”控股占大头。如果资本放弃了,就只能说明他们的“利润”仅仅来自剥夺农民土地,就不值得来“投资”。

南方山区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把“野林”描述为“荒山”,不惜砍掉“野林”让“公司”去种柑橘之类的经济作物。那些政府代表的不是人民,而是无知无识的原始野蛮资本主义,既破坏生态导致水土流失,又破坏物种多样性。几口橘子汁哪里抵得上我国美丽的原生山林!与其低价卖给野蛮商人,还不如将其“国有化”,由当地林业局封山育林,保护起来。生态林的前途在于国有化,经济林的前途在于集体所有制下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

谎言二:农民能靠卖地卖房、抵押贷款致富。

这个谎言宣称,农村耕地和宅基地“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明晰”。如此,集体所有制导致农民不能卖地卖房,所以贫穷。倘若耕地和宅基地私有,农民个体就能在银行“抵押贷款”,就能“致富进城”。这里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农民卖地卖房能否“致富”,二是判明“集体所有制”在农村的功能。

在真正的农村,倘若不违法改变耕地的用途,房和地“押”不出“资本”,押不出“进城”生活的货币。那点钱只能换走农民生存的安全。农村集体不是农民贫穷的原因,工业时代财富形式的变迁才是农民贫穷的根本原因。

在我们的时代里,农产品只可能让极少数占有巨大面积耕地的农民“致富”。卖两亩耕地和一所乡间陋房,不会让农民富裕,只会让我国大量农民成为无地无房无工作的“三无”流民。在强大的资本面前,软弱分散的农民卖地卖房叫“自由”?论述资本主义导致农民破产起义的名著汗牛充栋,早在20世纪就成为常识。面对那么多信奉私有制的欠发达国家陷入赤贫和无地农民的抗议运动,人口与耕地之间矛盾尖锐的中国凭什么去相信“个人理性选择”的“鬼话”?在信奉资本的时代,没有集体所有权,没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相助,我国分散成户的农民根本就没有安全可言。幸运的是,中共中央拒绝了少数学人和某些大众媒体的“私有化”忽悠,做出了保护7亿多农民生存安全的《决定》。《决定》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决定》还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

(作者系北京大学教授)

【察网(www.cwzg.cn)摘录自《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4期 原标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党巩固基层政权的根本经济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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