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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富强丨新自由主义三大核心政策: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效果如何?

2018-04-08 朱富强 察网

摘 要

发达国家不仅孕育和促生了新(古典)自由主义,而且向全球推行集中体现为以私有化、市场化和自由化为核心的经济政策。但是,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迄今为止的实践效果远不能说是成功。同时,发达国家在推行新(古典)自由主义过程中往往会根据自身利益需要而采用相机抉择的策略,乃至具有强烈的实用主义倾向。由此,我们就可以获得这样的基本论断:在维护社会个体的独立、基本权利的保障、对适宜生活的追求以及社会的宽容和谐的层面上,自由体现了人类社会的一项普世价值;但就流行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而言,它已经被赋予了特定内涵而蜕化为实现特定政治目的的工具,乃至嵌入了深深的政治性动机和口号式宣扬。


上篇《新自由主义的十大考辨(上):自由的本质内涵和特征

中篇《新自由主义的十大考辨(中):自由主义的演化及现状

(注:上、中两篇主要从学理上认识新(古典)自由主义对自由的僵化理解和蜕化发展,下篇则致力于对新(古典)自由主义力主的“三化”政策进行分析。事实上,新(古典)自由主义向全世界推销的经济政策就集中在被称为“三化”(私有化、市场化和自由化)改革措施上,通过对这三大政策的检视就可以更好地否证新(古典)自由主义的科学性;同时,通过挖掘发达国家政策上的不一致和一致性则有助于更好地认识新(古典)自由主义本身所潜含的实用主义取向。这样。我们就可以深刻地认识到新(古典)自由主义所嵌入的意识形态,正确地辨识作为普世价值的自由以及流行的自由观。)

八、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化政策效果如何

一般地,简单化取向的新(古典)自由主义通过将个人主义和理性选择说相结合,就为市场原教旨主义信仰提供“科学”基础。新(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优质而高效的社会服务只能来自私营部门,正是日益扩大的私营部门促进了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从而主张通过减少或限制政府在使用社会资源、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中的职责而增加私营企业的相关职责。受其影响并在英国撒切尔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的领导和鼓动下,20世纪80年代后的整个西方社会都掀起了一股规模巨大的私有化浪潮,进而还扩散到了世界各国。私有化政策的要点在于,将财产或财产所有权部分或全部由公共所有转化为私人,或者通过用许可证、特许权、租赁等形式将资产使用或融资权或服务提供权移交给私营企业;同时,私有化政策还伴随着管制的放松,这包括政府撤销或减少对公共或私营参与者的限制,进而减少对社会参与者的行为控制。这样,在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影响以及发达国家的胁迫下,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的公共开支就呈现出急速减少趋势:先是削减基础设施等投资,进而削减行政费用的开支和公职人员的工资,最后就是削减政府部门以及出售国有企业,进而私有化改革。

事实上,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的私有化规模往往会远远高于发达国家,这是因为,发达国家的私有化主要是基于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的考虑,而其他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私有化还有来自财政压力的直接影响。很大程度上,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之所以接受发达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的要求而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用“高效率”的私有企业取代“亏损严重”的国有企业,进而为公共部门筹集资金以求公共收支平衡。正因如此,我们可以看到:(1)在拉丁美洲, 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和债务危机被视为是进口替代战略的结果,因此,除古巴外几乎都转向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道路,以致私有化成为20世纪最后20年新(古典)自由主义结构改革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在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私有化和自由化更被当作20世纪最后10年的基本经济战略,而其动机则由原先的经济压力很快转变成政治性的;(3)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后也开始了大规模的国企改制和出售计划,以致到20世纪末中小国有企业基本上已经民营化和私有化了。那么,我们究竟如何看待这种由新(古典)自由主义主导的私有化改革呢?

首先,从理论上看。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公有制是无效的,往往要依赖大量的政府补贴才能生存,从而最终必然损害社会福利,垄断型国有企业尤其是资源垄断型国有企业更是如此。进而,这种观点又建立在三大理论基础之上:(1)公地悲剧理论,基于公有产权的国有企业会遭到滥用,作为代理人的企业管理者也不会最大化企业的利润;(2)搭便车理论,公民的额外监督代理人所产生的利润为所有公民所共享,因而就不愿意承担成本进行监督;(3)软约束理论,政府管理企业并为企业的经营状况负责,就会导致管理者倾向于通过政治游说而不是提高使用率来提高企业利润。问题是,私有化的这些理论基础并不坚实。张夏准(2009:96)就指出,反对国有企业的这三种论证同样适用于大型私有企业:(1)大部分企业的股权非常分散,因而主要由雇佣的管理者进行管理;(2)在这种情况下,雇佣的管理者同样没有动机去做超出次优水平的努力,个别股东也没有足够动机去监督雇佣的管理者;(3)只要企业在政治上很重要,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能得到政府的援助和补贴。

其次,从实践上看(古典)自由主义认为,国企私有化将会激发出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心,能够降低社会寻租现象,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从而将会导向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问题是,私有化改革迄今并没取得理想效果。一方面,即使在社会监督体系相对健全的西方社会,私有化也没有优化资源配置,反而丧失了透明度,滋生了腐败,甚至扩大了失业。例如,针对英美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多斯桑托斯(2012:67)就指出了两大现象:(1)私有化的企业往往得到大量政府补贴,并构成了跟政府紧密相连的私人垄断、寡头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2)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往往伴有公共赤字和政府支出的利息的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国企私有化过程中更是充斥了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具体表现为:(1)私有化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资产转移过程,尤其是转移到了当权者和既得利益者手中;(2)在私有化改制后,企业主依然可以与监管者共谋而损害社会大众的利益,依然存在大量的贿赂等腐败现象。例如,布拉西等(1999:38)就指出俄罗斯的私有化存在这样的工作准则:第一,“私有化必须在政治机会失去之前,在迅速地把经济从国家控制中解脱出来的可能性消失之前,在偷窃国家资产从一种艺术发展为一种理念之前,迅速地推进”;第二,“一旦私有化,每个利益集团都有可能获得经济上的所有权,这使他们又足够的动力去说服最高苏维埃(其大部分成员不是由民主选举产生)通过私有化法。”

通过考察世界各国及其不同部门的私有化结果,魏伯乐等(Weizsacker, Young, Finger & Beisheim,2006:535-540)以充分的证据指出,私有化往往伴随着这样一些有害的迹象。

(1)缺乏投资治理法规。政府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来赢得法律上的确定性以及管理上的连续性,不仅缺乏足够指导私营投资者运作行为的法规,并且也缺乏有效对付强大跨国公司所需的政治权力和经验。

(2)竞争不充分与私营垄断。管制的放松往往导致权力集中到一些供应商手中,进而导致垄断或半垄断的产业结构,使得私有化不是导致产品质量的提升而是产品价格的提高。

(3)“摘樱桃”和穷人边缘化。私人企业往往只活跃于获利最丰的市场,而将无利可图的市场留给公共经营者并施加障碍;相应地,公共事业的私有化使得它不再为所有人服务而只是为富人服务,进而将其所提供的服务限定在境况较好的市区内,穷人不得不花费更高比例的收入来满足其“基本需求”。

(4)终止横向补贴。原先作为垄断的政府公共机构可以用从盈利的电网或水务中所得收入来对公共交通进行常规补贴,用盈利的国企对医疗、教育和福利进行补贴,但私有化后政府只能用很少的资源为穷人提供服务,或者需要对私营企业进行补贴以穷人承担得起的价格提供服务。

(5)合同不完善。私有化很少能将公司一次性地约束在严格的竞争标准之下,而是常常会随着运作结果和环境变化而不断调整合同以保障私营企业或跨国企业获得有保证的回报率,进而私营企业往往会转移风险并使成本外部化,如有毒垃圾、气候变暖、公共服务衰退等。

(6)欺诈行为与腐败。私有化以及放松管制为公司从事各种欺诈性的做法创造条件,如在出售或出租国有资产的招标或决策过程中就潜含了腐败的巨大可能性,私有化的效率提高也主要是基于不仁慈的员工调整计划(裁员)来实现的。

(7)引狼入室。私有化导致前监管者的活动被那些所要监管的对象所获取,从而就必然会导致管制的放松以及安全隐患的增加。

(8)削弱民主与减少参与。地方层面的民主主要关注有关公共(市政)财产使用的决策,人们往往对谁经营着地方公共事业公司以及他们是 38 52089 38 19924 0 0 1950 0 0:00:26 0:00:10 0:00:16 3725胜任等情况比较熟悉,而私有化使得政府对私人所有的公共事业公司的监督表面化,从而非常不利于高层次的民主参与。

既然如此,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又如何坚持其私有化信念呢?这就涉及它观察现实的基本思维:倾向于将理想的私有化形式与公共供给的现实缺陷相对照,将适应服务的最佳案例与公办服务的持续失败进行比较,由此得出“公共机构不作为”的论断并为私有化辩护。问题是,除了私有化之外,对国有企业或公共服务的改革还有很多切实可行的选择方案,包括强化监管和监督体系、完善人员选聘和考核体系等,但是,新(古典)自由主义却囿于简单化思维而视而不见。T.Kessler和N.Alexander(2006:355)说,“很多情形下,限制这些方案完全是出于政治目的,而其他一些情形则是需要有更多的技术力量或者更好的组织激励”;譬如,“私有化的拥护者们指出在软弱的公共管理之下服务合同不太可能会导致重大改进。但是,同样地,当监管能力低下的时候,政府也不太可能强迫要求私营部门来遵守全面复杂的管理合同条款。”同时,私有化在不同环境中所产生的效果往往也截然不同。例如,在很多转型经济国家种,推行激进的私有化政策往往产生一个垄断的市场结构并且腐败盛行。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不是简单地通过废除管制来推行私有化,相反要建立更为透明和有效的管理来保护弱小者,需要引入抵消富有者压迫和剥削的抗衡力量。例如,T.Kessler和N.Alexander(2006:356)就指出,“无论是选择公办服务还是私办服务,弱政府都会导致障碍。决定如何组织并安排改革的顺序以增强有效改革所需的政府能力,这是对政策制定者的挑战。”

进而,私有化为什么又会得到如此大规模的推行和推崇呢?这又有两方面的深层原因:(1)私有化的思想兴起主要源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局限:它以经济人为基本假设而推崇“私恶即公益”命题,从而不关注收入分配问题,进而集中关注经济效率而非社会公平,乃至将私有化视为提高个体的积极性并提高效率的基本途径;(2)私有化的政策推行则主要源自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驱动力:东西方社会的政治对抗使得英美政府通过推行新(古典)自由主义来削弱工会,通过国有企业的出售来补偿减免税政策造成的财政赤字。也就是说,新(古典)自由主义及其私有化政策并不是基于完美的逻辑关系和有力的经验实证,而是源于对自由市场的迷信;同时,西方社会之所以盲从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又与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政治需要有关。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政策造成了20世纪70年代的滞涨,从而导致推行减税和高效服务的节俭政府观开始流行;此时,整个西方社会就处于了转向计划还是市场的转折当头,因而哈耶克就将市场和计划对立起来比较其优劣。迈克杰斯尼(2001)写道:“新(古典)自由主义者们宣扬,共产主义社会、社会民主社会,甚至连像美国这样有着适度社会福利的国家统统都失败以后,这些国家的公民才把新(古典)自由主义当作惟一可行的办法接受下来。也许它并不尽善尽美,但却是惟一可能的经济体制。”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Z.Boda(2006:327)则写道:“私有化被认为是一个政治行为,它被新生代政治掌权人物当做一种手段,用以剥夺老一代特权阶层权力的经济基础。”

总而言之,针对目前这种简单化的私有化主张,我们应该停下来聆听一下魏伯乐等人(Weizsacker, Young & Finger,2006:4)的告诫:“近来持续不断的私有化活动有好事过头的危险,它有可能使我们超越合理的界限而导致不良后果,这些不良后果甚至盖过了了许多私有化现实所带来的无可否认的好处。”很大程度上,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意味着由私人企业来购买或并购国有企业,而私人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对现有公司的控制,而不是为了被收购公司的成员利益而提高原有公司的能力,甚至是通过公司重组而使之变得有利可图后再行出售,这将进一步削弱公司维持生产力增长的能力。有鉴于此,魏伯乐等人(Weizsacker, Young, Finger & Beisheim,2006:545-546)还得出一个重要观点:谨防极端!“私有化本身不是一个终点。私有化应被看作提高效率的手段而不是削减或破坏政府地位的途径……为了使两方面都达到最好,我们需要强大的私营企业和能干的政府机构成为合作伙伴,共同协作。所得到的经验教训可以简要总结为:逐步形成有效的治理、强有力的管制和监管制度;不要对公共部门仍可以的做的领域进行私有化;绝不要出于意识形态上的原因进行私有化;确保对监管体制的民主体制,并使政府能够在私有化遭到重大失败时撤销私有化;壮大政府与私有部门之间的第三部门:即基金会、慈善机构、市场社会。”也即,我们应该挖掘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间的互补性,进而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各自作用的领域和度,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取舍。

九、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化政策效果如何

新(古典)自由主义推行的私有化政策往往与市场化相伴随,它力主放松对经济活动尤其是私营企业的管制,乃至诉诸于基于力量供求的市场机制来解决一切社会经济问题。事实上,新(古典)自由主义关注政府失灵远胜于市场失灵,甚至以科斯中性定理以及企业家才能理论等来否定外部性和垄断的存在,进而也就完全不承认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张维迎,2014);受之影响,市场优越论、政府恶棍说就逐渐支配了整个经济分析思维,进而无论在理论思维和政策主张上呈现出明显的一元化和简单化倾向。相应地,当前中国社会的不少经济学人也热衷于为市场机制进行宣扬,进而鼓吹放松关系人们基本生活和福祉的传统公共部门中私营活动的管制,认为这些部门也应遵从所谓的利润最大化的市场原则。但同时,他们对待市场机制的政策又表现出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根本上在维护弱肉强食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果。譬如,当房价不断飙升而致民怨沸腾时,不少经济学家就以这体现了市场的供求规律而漠然视之,甚至宣称政府的干预将会助涨而不是压低房价的上升;但是,当房价出现下降时,同样这些经济学人又以将会影响宏观经济为由主张采取措施来扶持房地产业。

同时,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往往乐于将一切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都看成是力量博弈的结果,乃至以供求均衡来解释社会现象以及设计社会制度;相应的结果就是,他们不但对社会上大量存在的贫困现象和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熟视无睹,而且还把工资水平视为一种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朱富强,2013)。在新(古典)自由主义者看来,只要是自发市场所衍生出的行为和社会经济现象就一定是合理的,而且,市场经济中暴露出来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也只能由市场机制来自发解决;进而,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也就不存在截然的分界,原先被视为公共领域的问题也越来越诉诸市场机制来解决。正是受到嵌入新(古典)自由主义的现代主流经济学理论之熏陶,不少地方政府及其官僚也就理直气壮地将其应尽的份内职责推给市场,乃至出现大量的“无为”以及“乱为”情形;同时,这些官僚还往往极力为自己的卸职行为进行辩护,美其名曰这是对市场规律的敬畏和尊重,是让市场机制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参见朱富强,2012)。问题恰恰在于,市场是人创造的(朱富强,2014b),从而根本不能反映万能的神的旨意。事实上,市场不仅无法解决公平问题,甚至在效率上也是短视的;而且,市场机制本身会衍生出自我强化的堕落效应,这将导致社会价值的式微和丧失,造成社会伦理的衰落和解体,进而使得整个社会陷入无序和失范状态(朱富强,2016b)。

新(古典)自由主义迅速崛起于美国里根政府时期,但依此推行的市场化政策完全没有取得新(古典)自由主义所宣称的那些成效。有鉴于此,美国著名社会哲学家乔姆斯基(2001:23)就指出,里根“的政府官员们都是这门艺术的大师。他们一方面向穷人赞美市场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又得意地向商界吹嘘,里根政府‘给予本国工业部门进口补贴要比前半个多世纪的任何一届政府都要多’……没有这样或那样市场干预的偏激举措,很难说钢铁、汽车、机械和半导体工业能抵挡住日本产品的竞争冲击,或者在技术上得以领先。”事实上,尽管新(古典)自由主义极力反对政府对企业运营的干预,但有研究就发现,“世界上几乎所有最主要公司的精英策略及其竞争地位都一直受到政府决策或贸易保护政策的支持”,并且“1993年世界百强中至少有20家公司,如果没有各自政府的支撑,是不可能独立生存下来的”。同时,在那些号称遵循市场规则的国家中,当大企业处于困境之时,它所遭受的损失也往往不是向社会转移,就是被政府承担,这可以从历次的经济危机中得到鲜明反映;相反,对那些被排除在报酬优厚的、稳定的就业之外的人来说,他们也很容易被排除在私人福利市场化之外,而奉行新(古典)自由主义的政府却在努力削减公共福利。例如,英美等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中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没有健康保险,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无工作家庭”中;针对这种情形,奉行改良自由主义的奥巴马政府试图建立和完善医保体系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但很快就被信奉新(古典)自由主义的特朗普政府所废止。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市场化政策的急速推进还带来一个重要后果:社会加速分层。这充分体现在岗位及其相应的薪酬上:一方面,现代科技革命使得熟练技术得以分解,进而产生了大量地技能和低工资的劳动者;另一方面,企业规模的壮大使得权力集中在少数高管手中,进而产生了少数高技能和高工资的管理者。于是,“惟一的结果就是新的阶级分化:资产阶级已经萎缩了,而一个新兴的,为数不多的专业化管理精英集团与众多‘麦当劳’式的工人相对峙”(艾斯平-安德森,2003:235)。阿尔贝尔(1999:25)认为,里根政府的极端自由主义政策在富人与穷人之间制造了对立,这种对立扩展到教育、医疗以及产业诸方面,乃至形成了一分为二的美国。皮凯蒂(2014)则以更为系统的数据指出,西方社会的最高层1%人群(甚至0.1%人群)所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金字塔型的收入等级越来越明显,乃至出现一个超级经理人的新群体。为何会出现如此现象呢?根本上就在于市场分配机制。尽管新(古典)自由主义往往热衷于基于自由交换逻辑为市场收入辩护,但实质上,市场上的收入分配体现了一种博弈均衡,而这种博弈均衡根本上又取决于博弈各方间的权力对比,因而现实市场中的收入结构就与权力分布紧密相关。同时,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又会对权力结构带来这样的双重影响: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解了各种社会和政治组织,将权力板块被分割成一块块细小而独立的权力单元,从而导致权力的分散化和碎片化;另一方面,权力碎片中普通个体的权力因失去集体谈判权而被削弱的同时,那些核心的权力支配者却可以结盟并产生出更强大的力,从而又衍生出了一种放大效应,进而导致决策权的篡夺和集中(朱富强,2015a、2015b)。

快速推进市场化的政策所造成的严重恶果最为集中体现在推行激进改革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中:激进市场化改革使得这些国家陷入了长期而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迄今都没有走出衰退的漩涡。例如,东欧诸国的人均收入直到2000年才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前苏联地区的人均收入甚至仍未恢复到转型前的水平(林毅夫,2008:55)。为什么会这样呢?根本上就在于休克疗法下的政府缺位以及由此形成的扭曲性市场结构。这里可以从几方面加以剖析。

(1)当前那些转型经济国家缺乏欧美发达国家在经济起飞过程中拥有的不断能够扩大的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在没有保护下也已迅速被跨国公司所占有,因而本土企业就难以在高度竞争的国际环境中就缺乏自生能力;

(2)转型经济国家可以利用“创造性毁灭”概念来摧毁旧制度,却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新制度,反而会出现了既无计划也无市场的“制度真空”,进而导致掠夺性市场之“恶”横行;

(3)转型经济国家原来都已经有了很不错的工业基础,尤其是能源和原料等已经得到较大规模的开发,因而原有的工业基础、生产能力、能源原料以及资本等就会随着大量旧企业的破产而迅速集中在一起,或者被外国公司或者被本国富人所收购,从而形成垄断或寡头垄断型市场结构;

(4)市场化改革将重点放在价格体系、贸易管制、财政纪律、公共开支、税收政策以及金融体制等宏观层面,而微观企业制度却往往因路径锁定而改革滞后,进而就会出现制度脱序,如宏观制度与企业治理机制的不配套(朱富强,2017a)。

由此,我们就可以且需要对根基于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唯市场化政策进行深层次的审视,因为简单的市场化导向潜含并且已经暴露出如此多的问题。不幸的是,新(古典)自由主义的盛 48 52089 48 25240 0 0 2336 0 0:00:22 0:00:10 0:00:12 4297却使得主流经济学从伦理学中脱嵌出来而取得自治的“科学”地位,以致很多经济学人对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往往都视而不见。布隆克(2000:118)写道:随着“经济学所考虑的市场中什么是可能的已经越来越被整个社会当做什么是应该做的行动计划。它不只是用来促进预定的、政治的、伦理的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且是抽象用来规定、安排目标和价值的选择。对效率的关怀常常摆在对道德的关怀之前。而且,由于政坛上经济政策排在首位,经济模型的特点已经开始极大地改变和限制我们原本对人类的特点和困境的广阔视野。”

事实上,现代主流经济学往往基于孤立的工具理性来审视和分析个体的行为,进而热衷于在各种假设下进行人类行为及其结果的推理。结果,对理性经济人分析框架的遵循以及“无形的手”原理的迷信就使得经济学人大大低估了仁爱的社会内聚的价值,也忽视了源于自我利益的反社会行为;对个人价值加总的GDP以及经济增长数据的重视则使得经济学人无法对乡间的美丽风光做出客观的价值估量,进而严重忽视了环境和污染问题;对平等与效率替代关系的认同又使得经济学人集中关注效率的最大化,进而以此为名而忽视越来越恶化的收入分配问题。有鉴于此,K.波兰尼(2013)的“嵌入”理论就强调指出,那种推崇激进市场化的改革者往往想当然地把市场经济视为脱离社会关系而自律的,乃至抛弃了来自政府的保护而变得不受控制。

十、新自由主义的贸易自由化政策效果如何

与私有化、市场化相伴随的还有贸易自由化,而贸易自由化是割裂政府与市场之间联系的进一步举措,它使得政府在试图调控市场机制方面变得更加软弱无能,进而也就会引发更大范围的市场失灵,不仅造成全球性资源的掠夺开发,而且使得收入不平等进一步加剧。布隆克(2000:240)写道:“既然建立一个全球性的政府是不可能的,那么在全球自由贸易区内,人类便无法使用民主手段重新把财富从富人手里分给穷人,保护环境,保护公众利益或者减少经济增长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全球自由贸易和自由资本移动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消费者的选择和自由。但也威胁着那些无任何资本或技术的人,这些人将被剥夺对未来生活的发言权。”例如,政府如果试图通过较高的累进制税率来缓和收入差距,那么就会导致人才和资本的流失;如果试图通过更高的政府借贷来应付不断扩大的福利支出,那么就必然会导致利率的下降,进而导致资本的流失;如果政府征收污染税或者制定环境保护法规而迫使企业采用更高成本的生产方式,公司就会将生产转移到其他不受严格控制的地区。有鉴于此,这里从三方面对自由贸易作一检视。

首先,从历史的实情看。现代主流经济学对自由贸易的推崇往往可以追溯到斯密时期的英国,并从斯密学说中寻求理论支持,因为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自由贸易将有助于扩大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进而使得社会资源得到更有效配置。问题是,斯密时期的英国对自由放任的解释是相当狭隘的,主要是指生产上免于管制的自由,而贸易并不包括在内。其原因是,尽管在生产领域免于管制的自由是所有工业的要求,但在贸易中的自由仍然被认为有危险。譬如,当时的棉纺织业已经发展成为英国最主要的外销工业,但印花布的进口在当时仍然受到法令的禁止(波兰尼,2013:245)。

有鉴于此,斯密也明确指出,自由贸易将会导致垄断,并进而造成社会收入的两极化以及各个社会阶层的异化,从而对纯粹市场机制和那些私利行为充满了警惕。斯密(1974:27、243)写道:那些把资本用来支持国内产业的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能在什么程度上促进这种利益”;同时,他们的个人利益“从来不是和公共利益完全一致”,而是“一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正是基于这一原因,罗斯巴德(2012:导言)甚至宣称,“斯密并不是应当被尊称为现代经济学或自由放任学说创立者的某个人,而是更接近于保罗.道格拉斯在1926年芝加哥纪念《国富论》时所描绘的形象:卡尔.马克思的一位必要的前辈。”

同时,在整个古典主义时期,西欧各国实际推行的也不是真正的自由贸易政策,而是都在努力利用国家力量为商业服务。这明显地反映在当时较高的关税上:一方面,作为当时世界经济霸主的英国长期实行远高于其他国家的关税,而且一旦发现其他国家优质产品对自身产业构成了威胁,就会通过《羊毛法案》和《谷物法》等来阻止该类产品的进口;另一方面,当时落后的美国和德国等国则长期采取保护主义的进口替代战略,这成为它们最终赶超英国的根本基础。更为突出的是,欧洲列强都积极利用包括各种军事政府、政治讹诈等在内的非经济手段来争夺世界市场,以政治和武力为后盾为商业和贸易开路,这包括建立了庞大的舰队和大型商船队以取得殖民地以及航运的控制权,进而通过发动战争来实现经济霸权的维系和更迭。为此,拉斯基(2001:101)写道:“在经济的王国中,国家成为商业的女佣;国家惯例也按照新环境的要求加以修改。甚至发动战争也是为了拓展市场和赢得权力,也就是获取间接的经济统治权。它对外族的征服获得了回报,从而意味着可以在更加广泛的殖民地范围内从事贸易活动。”

其次,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自由贸易的现代复兴明显受到新(古典)自由主义思潮的支持和影响。在20世纪80年代,为了维系财政收入的平衡,里根政府在推行减税政策的同时致力于发展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为此,美国作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样的区域经济共同体,另一方面通过多边国际机构将发展中国家纳入自由贸易体系之中。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苏联东欧社会主义的崩溃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并形成了西方主导的新国际分工体系,各种国际经济组织则扮演积极的推动作用。多斯桑托斯(2012:180)就指出,全球化时代的相互依赖的生产关系、新技术、研发、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创造出了一种新经济形态:

(1)研发活动越来越有赖于新技术,进而越来越有赖于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相应地,大企业就努力建立自己的基础研究中心以取代大学的研究中心,进而迫使政府对这些研发活动进行投资。

(2)生产技术的新标准促使企业不断淘汰就技术,或者将其转让给分包企业或相关的欠发达经济体,从而塑造出一种以科技革命为基础的新国际分工体系;相应地,国际化的市场竞争要求大企业将全球化地缘观与全球区域战略相结合,并在新国际分工体系中集中从事尖端技术的研发活动。

问题是,在强力推行自由贸易政策下,里根政府也并没有有效缩减美国的财政赤字,反而迫使美国大幅发行国债以应对不断增长的财政赤字,如美国国债对GDP的占比从1980年的26%大提升至1989年的41%。同时,除了一些尖端科技行业之外,美国的制造业在自由贸易政策之下迅速解体,里根年代创造的就业机会几乎都在第三产业,尤其是以零工为主的服务业,这也就注定了美国经济必然走上下坡路(阿尔贝尔,1999:35)。

事实上,美国的经济增长也只是维持了很短时间,并且还主要是依靠“公共赤字、军费开支和号称国债的金融投资”(多斯桑托斯,2012:8)。这也意味着,美国在新(古典)自由主义主导下的经济增长根本上是资本耗费性的,从而也就必然无法维持持续的经济增长(朱富强,2017b),相反还潜含了更大规模的以及更高频率的经济危机。多斯桑托斯(2012:8)写道:里根政府的政策导致了“1987年经济萧条,开始了衰退期——由于采取了反周期措施,衰退期延至1990年开始,新自由主义航船随之开始漏水。1989-1993年,发生了无法避免的事:世界经济严重衰退。1983-1987年繁荣期被抬高的金融证券和不动产价格开始狂跌,拖垮了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一些大银行和保险公司;失业率大幅度上升,证实了1967年出现的一种状况,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充分就业形势开始恶化。”

再次,从欠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尽管新(古典)自由主义政策在本国都不算成功,但美国却在全球强力推行自由贸易政策,以至“里根主义”也成了咄咄逼人、强硬干涉的霸权代名词。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负责对外金融的一位资深委员曾在《外交事务》上发表对里根政府的评论:里根“这位最酷爱很自由的、战后国家的最高管理者,领导实现了30年代以来最大的保护主义转向”。进而,乔姆斯基(2001:49)则评论说,这并不“具有讽刺意味”,而是“酷爱自由主义者”的正常运作:市场规则只对你,不对我;除非“游戏场”正好向着有利于我的方向发生偏斜,而这种偏斜在典型情况下是国家大规模干预的结果。同时,自由贸易政策的全球推行也对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冲击,使得原有的企业快速倒闭,原有的产业被突然摧毁,进而造成整体经济的严重衰退。例如,墨西哥曾被誉为领会和推行华盛顿共识作为彻底的优秀学生,也曾经是其他国家的学习榜样,但新(古典)自由主义的推行却使得工资水平急剧下降,外国资本大量涌入则导致本土企业则大规模破产。其实,斯密很早就指出,贸易的自由化应该慢慢地分阶段地恢复,应该有相当的保留和谨慎。布隆克(2000:248)则指出,“人们完全可以相信,二战后贸易及资本移动的自由化之所以如此成功和受欢迎,正 58 52089 58 30556 0 0 2652 0 0:00:19 0:00:11 0:00:08 5198是因为它是渐进的,而且因为它的成员国大部分是强大的国家,他们有做较接近的经济结构及工资水平。相比之下,(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的自由化可能产生更大的影响,因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突然引入自由贸易体制,而这些国家的工人有时赚的钱还不到欧洲或美国工人平均工资的5%。”

根本上,基于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就是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制定的,从而也是为美国及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列强服务的。相应地,一旦这些政策反过来危害到美国及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利益,这些国家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它,这在特朗普主义上得到非常鲜明的反映。为此,乔姆斯基(2001:19-20)区分了两类自由市场理论:一类是强加在无助者身上的官方理论;一类是“事实存在着的自由市场理论”:市场规则对你有利,对我则不然,除了暂时的有利。而且,“事实存在着的自由市场理论”在17世纪之后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例如,当时的英国就是通过大幅度地提高税率和有效的国家管理来组织其经济和军事活动,从而在经济发展和全球扩张过程中“一枝独秀”;在英国推行了150年的保护政策、国家控制和武力征服之后,在1846年超越了所有竞争对手转向自由国际主义之时,英国的纺织品和钢铁仍然可以方便地向印度和其他殖民地输出。

同样,美国和日本之所以可以实现经济赶超,很大程度上在于,它们为逃脱英国及其他列强的控制而实行了英国式的干预模式。与此相反,印度则是当时实行自由贸易政策非常彻底的地区,但“事实存在着的自由市场理论”却彻底摧毁了印度的这些工业(包括已经达到当时先进水平的纺织、造船等)。更为明显的例子是20世纪70-80年代的拉美国家,同样也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南非身上得到鲜明呈现。

最后,从新(古典)自由主义推行者的动机看。欧洲列强在推行自由贸易政策时具有非常强的实用主义倾向,目的只是在于壮大自身利益。从经济史上看,正是由于出口受到美国、日本等的限制以及后来又受到他们的强力竞争,英国在20世纪30年代就干脆终止了贸易游戏:一方面,向日本所有产品关闭了国门,这成为引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部分原因;另一方面,对国内经济采取更为直接的干预政策,从而在短短几年内使本国机器工具的产量增加了五倍,化工、钢铁、航天和其他新兴工业也随之兴起。

同样,即使美国在经过150年的保护政策和武力征服而成为世界上最富有、最强大的国家之后,它在向全球宣扬自由贸易的同时,自己向“真正自由市场”的转变仍然非常“有限”,相反通过种种手段来将拉美、埃及、南亚和其他地方置于“补充性的”而非“竞争性的”地位。例如,20世纪50年代推行的马歇尔计划就规定受助国只能购买美国的农产品,这导致美国谷物在世界市场的份额从“二战”前的10%猛涨到50%,而阿根廷的农产品出口则下降了三分之二。同时,美国在食品换援助过程中,还通过大量销售本国粮食来补贴综合农商业和船运业,并乘机削弱外国竞争对手的优势。此外,美国还以其他国家的改革没有满足西方投资上需求的贸易和投资政策为由选择性地对一些国家实施进口配额而阻止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如肯尼亚的纺织业就由于美国的进口限制而在1994年崩溃了(乔姆斯基,2001:20-21),日本的汽车业也在美国的压力下实行自我出口限制。

结语:理解作为普世价值的自由

基于上述十个方面的学理性、演化史和经验性拷问,我们就可以对被西方社会捧为普世价值的自由观和自由主义作一总结。我们得到的基本论断是:

(1)从维护社会个体的独立、基本权利的保障、对适宜生活的追求以及社会的宽容和谐等角度上讲,自由是人类社会的一项普世价值,也是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诉求;但是,

(2)流行“自由”一词却被赋予了特定内涵而偏离了自由的本质,从而不仅不是普世价值,反而蜕化为实现特定政治目的的工具。事实上,“自由”从来就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而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其内涵经历着否定之否定的历时性发展;相应地,“自由主义”一词的内涵也在不断转变,不同目的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本质性“自由”概念的各类异化形态。正是由于人们对“自由”内涵存在不同理解,这就导致“自由”一词在现实世界中往往会引发广泛的社会论争乃至对立。譬如,就经济自由而言,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往往指称不受政府干预的市场活动,而改良自由主义者则强调对贫困生活的摆脱。

推而广之,自由、平等、民主、正义、科学、客观、勇敢、节制等众多词汇和概念在创造之初往往都被人们赋予善的目的;但后来,这些词汇却逐渐为一些个人或群体所篡改和利用,从而导致其内涵逐渐变得浅薄和僵化。于是,这些概念往往被抽象而简单化为某种“主义”,从而使得原来丰富的概念被扭曲、庸俗和异化,进而呈现出明显的僵化和极端;同时,一些人还基于特定的政治的或利益的目的而进行选择性地使用,乃至出现不同个人或群体往往使用同一术语或者在同一口号下进行残酷斗争。很大程度上,“自由”和“自由主义”这两个词汇也是如此,不同个人或群体往往赋予其不同内涵,从而就形成了目前这种纷争局面。这也意味着,新(古典)自由主义只不过是英美等资本主义列强在特定时期为推行其政治战略和实现其利益目的而创设的一种意识形态和工具,目的在于对世界其他国家进行战略俘获和市场支配。要知道,这些西方资本主义列强本身对新(古典)自由主义也是持实用主义的态度,实际推行的政策根本上以本国利益为归依,从而不断随着社会形势发展而调整,从而与理论上的宣传往往差距甚远。不幸的是,众多中国经济学人却对此缺乏足够的洞察,而乐于不加辨析地植入西方社会所推崇和宣扬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进而也就会盲目地接受新古典经济学以及奥地利学派等正统经济学教材上所宣扬的自由市场观念和相应的“三化”政策。

由此,如何清晰而深刻地理解社会上 63 52089 63 33214 0 0 2643 0 0:00:19 0:00:12 0:00:07 5459为传播的“自由”及“自由主义”等词汇的真实内涵,在当前社会就显得非常重要且急迫,进而也就成为包括经济学家在内的社会科学者应该关注和探究的重要课题。事实上,只有真正从本质上理解这些词汇,才会有助于我们深刻地洞悉人类社会的现状及其发展,才能真正发现现实世界中的问题和原因所在。同时,要对广为流传的形形色色的“自由”及“自由主义”等词汇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深入的辨析,也就需要从起源学和演化史中对其内涵的演变进行考察,需要从本体论角度对其本质内涵和精髓进行考察。上文也正是基于这一考察而获得这样两点认知:一方面,“自由”演化史表明,自由并不等同于自由放任,其发展过程也呈现出复杂化和多元化的发趋势;另一方面,“自由”一词的内涵演进往往与人们需求的上升联系在一起,相应地,现代社会所追求的自由就越来越与福利平等和生活保障等联系在一起,越来越关注公共教育、社会贫困等问题。在现实世界中,弱势者往往缺乏足够的力量来摆脱贫困等不自由状态,相应地,这就有赖于国家的帮助和社会的协作,由此就导向经济民生主义,进而也就意味着自由主义的多元化发展。

最后需要指出,任何价值根本上都是社会性的,都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呈现出递进和复杂化的演化趋势,其基本取向都在于建设一个更包容、更和谐的社会。这也意味着,良善的价值往往有助于人类社会的互惠合作,有助于社会分工半径的持续拓展。也正是从这个角度上说,人类社会存在一些普世价值。但同时,价值的普世性体现在引导人类社会向美好未来的迈进,而不是臆想出一种先验而静态的乌托邦。有鉴于此,我们在探讨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时,就不能在抽象意义上鼓噪自由、民主和人权之空泛口号,而是要深入辨析自由、民主和人权之实质内涵,要考察自由、民主和人权之内涵演变,尤其是要考察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可以将这些普世价值落到实处。例如,如何通过交换起点和交换程序的界定以更充分地保障社会大众的市场自由,如何通过促进社会的平等对话和“尽其在我”的社会责任观之落实来促进社会民主的真正进步,如何改善和保障弱势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具体权利以保障人权的真正提高。不幸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在理解和使用“自由”及“自由主义”等词汇时却往往带有明显的实用性和政治性而非学术性和哲理性,现代主流经济学在客观主义和普遍主义的思维指导下也倾向于静态而抽象地看待时下这些社会性的价值概念,进而把它们等同于对自然秩序和正义规则的一种描述,于是就将一个特定时空下并赋予特定内涵的新(古典)自由主义普世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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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富强,察网专栏学者,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本文原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8年第1期。作者授权察网发布。原标题:《新自由主义的十大考辨(下):三大核心政策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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