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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版】吴鹏飞:我建议,香港的司法权应该抓在自己手里

2017-02-22 吴鹏飞 吴鹏飞手机报

《吴鹏飞手机报》第457期

 

要解决香港的问题

可能需要系统创新思维

 

吴鹏飞/

 

香港法官最近的一个判例,震惊了内地,令中国人民十分愕然。七名执行公务,依法驱散占中闹事分子的警察,被判入狱,不得缓刑,不得保释,必须立即收监。这七名警察中间,有两名只是在现场执勤,对其他警察果断驱散占中顽固分子,只是看了几眼,也一样获刑。而港毒分子曾健超,非法“占中”期间,曾向11名警员泼洒尿液,袭警和拒捕罪成立,可最后判决的刑期仅仅是监禁5周!并且可以保释,也就是交了钱,就可以放人。

 

相信绝大多数国人,都会被这个荒唐、无耻的判决气得发抖,也领教了西方人的法律公正。但是,大陆有一些法律党人士,居然为之叫好,称这是真正的司法独立。你们看,我们国家确实有这样一小撮人,凡是于国家民族不利的事情,他们必然击节叫好,枉披了一张张中国人皮,不像是人养大的人。我想,可能直到这时候,多数国人才知道,原来香港的法官,绝大多数是英联邦国家的公民,感情都不是中国人啊。简单说,香港的司法权掌握在外人手里。

 

实际上,香港上一届非常任法官共计18人,仅陈兆恺一人是纯中国籍,绝大多数为英联邦国籍。本届17人常任和非常任中,仅有2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双重国籍或他国国籍。判决七名警员有罪的法官,叫杜大卫。1957年生于英国,1979年在英国诺丁汉理工学院取得文学士(法学)学位,1994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82年在英国及香港取得事务律师资格,1994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1994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大家应当知道,这样的法官,在港英时期对待警察暴力执法却是另一种态度。省港大罢工,港英警察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五卅惨案”和“沙基惨案”屠杀数十人。1952年“三.一”事件,警察开枪打死一名工人,百多人被捕。1956年九龙暴动45人被警方枪杀。1967年香港华资企业工人罢工,警察残酷镇压,188人被捕。1967年大举逮捕左派人士,关入集中营加以虐待。在所有这些镇压活动中,被逮捕者多数被殴打,被判刑,警察则被大大嘉奖。

 

我们来比较一下,“占中”期间,警方虽然拘捕了近千人,但截至201512月,被定罪的只有74人。“占中”者冲击立法会大楼并用铁马撞破大楼玻璃及大门,又掷石及搬动渠盖用来破坏,这种刑事罪行若在港英时代的话,其刑罚最少判监一年以上,以及判罚所毁坏公物应赔款,包括重新装修及安装费等等,所需费用最少也要一百万元以上。然而,主审法官却轻描淡写地对四个“占中”破坏者作出裁决:判150小时社会服务,另各付堂费五百元。

 

凡此种种,不能不让人陷入深思。司法权如果掌握在西人手里,香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就会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对港毒分子的纵容和包庇,就可能愈演愈烈。而警察遇到港毒分子寻衅滋事,就不再敢挺身而出与之斗争,长此以往,正义不彰,邪气上升,靠全国人大一件件释法干预来救济,太被动,太琐碎,太麻烦,也显得不够正常。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对基本法进行一次规模化的修订,总结基本法运行20年的经验,推出基本法的第一个修正案。

 

美国1787年有了宪法,到今天230年,平均每8年半通过一次宪法修正案。基本法20年了,系统修订理所当然。基本法,是建立在国家宪法,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司法独立,渐近政改,政策50年不变等基本原则之上的。这些原则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表达了祖国的博大胸怀和高度善意,为稳定香港社会,回应国际关切,确保主权收回,实行平稳过渡,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所有这些原则都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下。

 

我们要旗帜鲜明地表明,任何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一国两制,不能只谈两制不谈一国;港人治港,前提是你们要治理好香港,如果治理不好,港人治港就不是不能改动的原则;高度自治,但是不能搞港毒;司法独立,但是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也就是说,如果这些重要的原则和基础被损害的时候,必须进行调整,修改,甚至收回。如果情况变了,大陆仍不加以调整,作茧自缚,问题就可能愈演愈烈。因此,我个人有以下基本法修改建议,供参考。


第一,大陆政治家可以参与香港特首的竞选。香港回归以来,特区政府在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作为不大,普通香港人没有从回归中体会到获得感,相反倒是李嘉诚等大资本家如鱼得水,大发横财。港人治港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香港不缺金融贸易企业管理人才,但缺乏独当一面,纵横捭阖,具有超强治国理政能力的政治人才,而大陆这样的人才比比皆是,基本法应该考虑,为大陆省部级政治家参加特首竞选铺平道路。

 

第二,特首应当被授予更为广泛的行政权力。由于香港社会一直运行在总督独裁的模式下,所谓是三权分立只是一个二级治理结构。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充分放手,实际上给予了香港高度自治的政治权利,恰恰是三权分立的模式,使港府成为一个弱势政府,处处受到掣肘,很难有所作为。应当考虑给予特首足够授权。政改设计的关键,是要在全国人大下设一个特首候选人审查机构,对特首候选人,要求拥护宪法、基本法,是成年香港居民,中国国籍。

 

第三,中央人民政府要设立副总理级的特派员。特派员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长驻香港,负责外交、国防,并凌驾于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之上,成为代表国家行使最终裁判权的特区最高首长,比如可以防止以上荒谬判决国家不能立即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特派员定期回京述职,向全国人大和中央政府报告工作。特派员由总理提名,人大批准,国家主席任命,任期四年。如表现不理想,也可中途撤换。他的工作的考评,应由中央政府组织进行。

 

第四,成立中共香港特委,广泛吸收香港人民入党。要树立依靠广大香港人民治理香港的思想,依靠上层人士和大资本家治理香港的政策应该做出相应调整。作为中国的领土,应该明确允许中共设立地方机构,成立中共香港特别行政区委员会,在香港广泛建立基层党组织,吸收香港人民加入进来,不能让香港只有反党仇中厌华的声音,热爱党热爱祖国的声音也要堂堂正正响起来,共产党,应该光明正大地在香港获得宣传自己理想和主张的机会。

 

第五,必须要求香港就二十三条限期完成立法。要通过有计划的大规模的宣传,告诉香港人民,依照基本法的要求完成二十三条立法,是香港对祖国的神圣义务,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任何在香港从事港毒、台毒等分裂活动的势力和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追究和制裁。任何外国组织,不得在香港这块中国的土地上,从事颠覆中国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的敌对活动。要给香港人民解释清楚,此项立法,和保障新闻与言论自由没有任何冲突。


第六,对香港的司法制度要加以全面改造。基本法应该考虑设立一个逐步转换的过程,规定在一个十年期限内,常任法官和非常任法官,必须全部由中国国籍的法官担任。应该由全国人大基本法会员会提名法官,特首任命。香港的法律应该进行大规模重修,建立法典,要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转换,不再适用普通法,从而逐步与大陆法系相衔接。香港的终审法院,其法官必须全部为中国国籍,并且拥护和宣誓效忠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

 

第七,要有一个香港与内地经济一体化的时间表。基本法在修订时,可以考虑有一个明确的时间安排,比如在未来二十年,逐步实现香港与内地经济的一体化,法律制度的衔接,海关让人民自由进出。香港原来的港口与窗口优势,人才与制度优势,购物与娱乐天堂的优势都已经不复存在,香港正在被边缘化,照目前深圳和香港发展的速度,再过十几年,香港的GDP可能只及深圳的一个区了。很显然,香港的出路,就在于和内地经济贸易实现一体化。

 

第八,香港应该向中央人民政府缴纳税赋。回归时为了表现祖国人民的深切关怀和无限珍惜,表示祖国母亲对游子的疼爱和殖民宗主对香港的剥夺的根本不同,不要求香港向国家交一分钱,是一项气度恢弘的制度安排。但是,20年过去了,香港不应该无限期享受祖国人民的免费午餐。香港也包括澳门,应该和其他省区一样,作为祖国大家庭平等的一员,作为比较发达的地区,应该分担国家驻军,国防建设,外交等费用,这将有助于培养港人的国家意识。

                                                                              

告读者不少读者反应,按上面这个打赏不灵。这可能是因为信号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很简单,只是要给你添麻烦:就是多按一会,多等一会。

                                                                             

吴鹏飞:湖北十堰人,华中师大数学系毕业,无党派。作家兼地产与旅游策划人,出版《吴鹏飞文集》八卷。曾服务殷墟、武当山、韶山、华蓥山、大别山、洪湖、南水北调港等项目。粉丝请加个人微信号wupengfei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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