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

天上阿里 2022-08-26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 标       题: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

  •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 发文字号:国卫办医函〔2022〕71号

  • 来       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卫生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14日

  • 发布日期:2022年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仍在世界范围内持续流行,奥密克戎(Omicron)毒株已取代德尔塔(Delta)毒株成为主要流行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临床表现呈现新的特点,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新药物已相继上市,治疗经验和治疗手段进一步丰富。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扫码下载查看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

推荐阅读

加油阿里!加油西藏!一切会好的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12号)


关于噶尔县狮泉河镇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和代买的通告(内附超市、果蔬店、牛羊肉同城配送等联系方式)


来 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编 校:何聪

责 编:久太加

终 审:蔺新平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