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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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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告
﹝2022﹞18号
一、感染者分布:
2022年8月19日0时至24时,阿里地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3例。截至8月19日24时,全地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555例,累计解除医学隔离观察和诊疗出院27例。其中:
二、风险区划分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综合研判,截至8月19日24时,噶尔县狮泉河镇好心情水吧、噶尔县狮泉河镇闺蜜水吧、噶尔县狮泉河镇滨河北路临鑫超市、噶尔县狮泉河镇格桑路汇丰蔬菜水果店、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龙觉茶馆、噶尔县狮泉河镇格桑路茶袋茶馆、噶尔县狮泉河镇退休四区格吉巷连续7日无新增本土病例,即日起降为低风险区。调整后,全地区高风险区为4个、中风险区为7个。具体如下:
(一)噶尔县:高风险区1个:1.噶尔县狮泉河镇中国人民银行阿里中支住宅小区19栋。中风险区1个:1.噶尔县狮泉河镇中国人民银行阿里中支住宅小区(除19栋外其他区域)。
(二)普兰县:高风险区3个:1.普兰县巴嘎乡;2.普兰县霍尔乡;3.普兰县普兰镇吉让社区贡嘎组。中风险区6个:1.普兰县普兰唐嘎国际边贸市场;2.普兰县电梯公寓;3.银城生态大酒店;4.普兰县普兰镇多油村;5.普兰县文广小区;6.普兰县保障小区二区。
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0日
责 编:久太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