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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司机看过来!5月1日起,违停、压线、超速等8类交通违法处罚方式改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5月1日起,在市区对非现场执法设备记录的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短信提醒、二次短信警告、三次予以处罚”的新举措
新举措
该举措适用车辆类型
仅限非营运小型客车,
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内(1月1日—12月31日,今年自5月1日开始),
同一车辆在市区(芝罘、莱山、高新区)
被抓拍八种轻微违法行为先警示后处罚。
对八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举措,同时,对于酒驾、闯红灯、乱变道、加塞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扰乱行车秩序的,交警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对因实施上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期,交警部门经过实地调研,已对市区多个路口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了调整施划,有效地缓解了交通压力,提高了车辆通行效率,在此基础上又研究推出轻微交通违法先警示后处罚的新举措。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学懂弄通标志标线含义和通行规则,遵章守法文明出行,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为了保证驾驶员能及时收到违法提醒和警告短信,请广大车主确保车辆登记的手机号准确无误。若需要变更车辆所有人的联系方式,请及时到车管所、驾管所大厅或就近的交警大队窗口办理。
八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
来源丨烟台晚报 YMG记者 史崇胤
责编丨魏琳 审核丨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