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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释一哲 | 莱布尼茨:神正论
莱布尼茨神正论
1.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1646-1716年)在他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上帝存在的理由以及对恶的解释。他依据逻辑两大规律完成了上帝的证明。
2.首先,矛盾律或必然理由律的证明是先天证明。上帝是所有可能存在事物的源泉,根据“所有可能性的总和是必然性”,上帝是一切必然理由的依据,上帝是必然实体,作为 全能的造物主,按照必然理由创造无数的可能世界,它们彼此和谐,没有任何矛盾。其次,充足理由律的证明是后天证明。既然一切偶然事物的存在都有充足理由,这些充足理由追溯到事物系列之外就证明了一个必然实体的存在。上帝按照充足理由在无数可能世界中选择一个现实世界,这取决于上帝的意志,由于上帝是全善的,祂所选择的世界是最好的世界。
3.可是为什么存在恶呢?莱布尼茨认为恶有两种,物理的恶和伦理的恶。物理的恶是“凭借自然的秩序,甚至凭借事物的机械结构而带来的惩罚”,是为了事物之间互相补偿的平衡。而伦理的恶是为了衬托善而存在,如果没有恶的考验和折磨,也不会有善,恶越大则善越大。
参考书目:
《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
《西方哲学史》(邓晓芒、赵林)
《西方哲学史》(梯利)
《西方哲学词典》(山东人民出版社)
推荐阅读: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莱布尼茨,《单子论》
致知在思·格物于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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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劳孔:这个问题我也有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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