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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钱了,500万元!这个政策务必了解一下

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播报 2021-04-14

根据《襄阳市实施“互联网+”战略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文件精神,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企业、中国软件1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100强企业、全球软件500强企业,下同)来襄阳注册设立企业,按《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实现倍增目标的意见》(襄发〔2017〕15号)享受投资补贴。鼓励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创办互联网、大数据企业,凡符合城乡规划和相关规定的,原产权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保持不变,过渡期为5年,5年期满或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鼓励新建或盘活改造园区(基地、楼宇)“筑巢引凤”发展信息经济,对吸纳招引互联网、大数据企业数达到30家以上,且统一物业服务、配套体系完善,按园区(基地、楼宇)实际新增投资规模,给予主办方基本建设投资额10%最高200万元奖励。

IDC(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企业日常运营所产生的带宽、电费、云计算服务等费用,前三年每年按企业上述三项实际成本的10%进行补贴,每年补贴最高可达500万元;通过IDC、ICP、ISP和CDN资质认证任何一项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该项政策不重复兑现;通过等保测评的企业,给予其认证费用80%最高5万元补贴。IDC企业可依托襄阳云谷投资公司,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24号)要求优先参与直供电交易。对实际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新经济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15%最高200万元补助;购买信息化服务(包括本地IAAS/PAAS基础云服务)超过50万元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服务费15%的补贴。为本地10家以上传统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第三方信息服务商,按其当年营业收入1%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于在本地基础云平台开展SAAS(软件即服务),根据服务对象数量及效果,按照销售收入的5%给SAAS服务商最高100万元奖励。

对自建专业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入驻企业500家及以上,年线上交易额分别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年线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的运营型和应用型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销售本地产品,年销售包裹量位居全市前20的企业,给予每件快递0.5元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企业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符合担保条件的,对IDC企业,每年可给予2000万元以内的贷款担保,其他大数据企业,每年可给予1000万元以内的贷款担保。支持大数据企业与股权投资机构对接,获得股权投资的,按企业引入股权投资且投入我市资金额的1%(襄阳市辖区国有资本投资、明股实债投资除外),给予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在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首席信息官制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设立首席信息官的,单位将被优先安排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信息官优先参与各种评优;积极支持企业设立首席信息官,为企业信息化做出积极贡献的,经认定给予表彰,并建议所在企业给予物质奖励。

对协会、企业主办或承办国际性的或全国性的、会议规模不少于100人的大型论坛活动、学术会议、创业大赛,根据规模、影响力和成效给予实际投入50%的补助。获得国家、省级信息化类试点示范的,并且国家、省给予创建奖补资金的,地方按照1:1配套本级资金。每年委托第三方评审认定一批市级“互联网+”、大数据示范项目,可配套专项经费给予推广,并分别给予信息服务商和项目业主5万元奖励。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向自贸区襄阳片区集聚,兑现以上政策时自贸区范围内企业和项目可优先享受,并可按照不超过10%的增幅适当提高兑付比例。

THE END

本政策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018—2020年。以往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已给予支持的或在原政策渠道给予支持的,不重复享受。兑现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襄阳广电全媒体:刘春梅、胡俊卿

责任编辑:曾雄飞、姚城    校对:杨大华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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