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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通知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都得遵守这个原则

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播报 2021-04-14

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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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提出“七统一”的具体要求,即统一免试招生、统一划片招生、统一计划招生、统一时间招生、统一审核条件、统一宣传审批程序、统一信息平台招生


网络配图

 具体要求

针对每年都有部分民办学校提前招生,违规考试招生的现象,通知要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收新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变相组织统一知识性考试、测试的方式选拔生源。


从2019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收新生工作统一在每年6月下旬至8月底期间进行。各地各校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时,统一看“两证”:即先看新生的户口簿(户主为其法定监护人),再看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若“两证”齐全且符合要求,视为招生片区内学生。凡不能提供户口簿或提供的户籍不属于招生片区的,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办法入学。户籍属于招生片区,但不能提供房产证的,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确定。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扩大和缩小片区范围招生。严控“择校生”比例,逐步取消公办学校“择校生”,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不符合规定的任何费用。县(市)属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所属县(市)行政区域内招生,襄阳市区内民办学校主要面向襄阳市区招生。


各公办学校不得从事与招生有关的宣传活动。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襄阳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从今年(2019)起,市教育局将开发建设襄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信息平台,并在樊城区试点试用。其他县(市、区)沿用往年招生办法,小学实行登记报名,初中实行通知入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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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对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将进行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查处。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方兵

编辑:苏琦琦  校对:周杰

责任编辑:姚城、曾雄飞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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