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因老张让唐先生离开住宿宾馆双方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老张将唐先生打伤。对此,老张存在过错,其应对唐先生致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唐先生的损失中,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258.93元,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认。
其他
房客究竟做啥了?襄阳宾馆老板直接一巴掌上去
房客太邋遢!
不讲卫生、房间垃圾成堆
周围其他客人对此很不满
老板因此而动了手?
反手就是一巴掌!
☟☟事件回放☟☟
“4月18日,唐先生在老张的旅店登记入住,好几天过去了,唐先生迟迟未缴纳房费,旅店的几个服务员也向老张抱怨唐先生不讲卫生、房间垃圾成堆,导致周围其他客人对此很不满。老张一家商量后,决定以五一假期临近为由,告诉唐先生要涨房费,如果唐先生不同意,就借机让他退房。4月23日晚,老张的儿媳向唐先生提出要么结清房费,要么第二天离开宾馆,被唐先生一口回绝,两人僵持不下。老张接到儿媳的电话赶来后,与唐先生发生争吵,推搡中,老张动手打了唐先生一耳光,致其受伤。唐先生随即打电话报警。经鉴定,唐先生的伤情属轻微伤。5月27日,公安机关对老张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决定。随后,唐先生将老张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77789元。”一巴掌!
索赔7万余元!
唐先生诉请的医疗费中,因其提供的医疗费票据中或姓名、时间缺失,或标示就诊时间在唐先生受伤之前,或就诊科室为肛肠科、精神科、皮肤科等,且无相应病历、处方印证,该部分医疗费无法证明与唐先生因此次纠纷致伤存在关联性,故对该部分医疗费,不予支持。
唐先生诉请的营养费、手机损失费、身体伤害费、生活费,无事实及医嘱予以证明,不予支持。唐先生诉请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其伤情不构成伤残,不予支持。
遂判决,被告老张赔偿原告唐先生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258.93元。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通讯员:李欣蔓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刘春梅 编辑:杨大华
责任编辑:周群、曾雄飞 校对:苏琦琦
审核:杨平、艾志红
吓得小姐姐
赶紧摸摸自己美丽的脸庞
庆幸,小姐姐的妈妈不是宾馆老板
话说回来
小姐姐也只敢在自己家“放肆”
公共场所,还是一个
爱好清洁、爱好整洁、爱好秩序、爱好大家的
❤四好青年❤
通过案例这件事
从现在起,在家和在外面一样!爱整洁!
支持,请在☟☟文章末尾点一下 好看☟☟
点亮小花
100朵黄色小花花
小姐姐可以从主编那里兑5块钱!
觉得这巴掌打得很疼的
请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