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自己的房子
虽说是自己的事
但由于涉及到邻居等其它人的利益
也不能随便装修
市住建局日前发布房屋装修导则
明确规定四类装修行为必须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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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租房的群体也越来越多。近年来,市区出现了将原本是一套的住房,改造为多个单间并且附带卫生间的房屋,以便对外出租,可这样的做法不仅给楼下带来了噪声污染、漏水等问题,而且厕所有可能在楼下客厅,甚至厨房上面,引发邻里纠纷不断。在市住建局这次编印的装修导则中,这种装修行为明令予以禁止。禁止把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洗浴室、厨房,或把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上方。
除此之外,没有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与原设计单位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者承重墙、或者超出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房地面承重量;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以及其他影响房屋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做法都是不允许的。尤其是一些市民为增加房屋的通透性和采光效果,打墙砸墙的行为,也在明令禁止之列。禁止在承重墙上开门开窗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拆除连接阳台的砖体、混凝土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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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居民来说,装修房屋时,家里老旧的供电线路、卫生间等的确需要改造,市住建局制订的房屋装修导则同时明确规定,对于加建隔层、砖砌隔断墙;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开窗等,必须要报经规划、城管、住建等主管部门允许,并且要交由有资质的装修企业施工。
襄阳广电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苏琦琦
责任编辑:周群、曾雄飞 校对:彭梦迪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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