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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调整啦!今年这些补助金额都上涨了!

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播报 2021-04-13



5月15号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通过了我市2020年社会救助标准

新标准拟从2020年4月1号起执行



根据国家、省要求和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同时考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适度保障原则,2020年襄阳市社会救助标准(包括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低收入家庭标准及孤儿养育标准)调整如下:


01
城市低保标准

全市统一从2019年675元/月调整为690 元/月,每月增加15元,增幅2.2%。


02
农村低保标准

全市统一从2019年480元/月调整为490元/月,每月增加10元,增幅2.1%。


03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9年1350元/月调整为138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即897元,照料护理费483元。


2、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9年145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即897元,照料护理费583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增加照料护理费100元)。


3、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9年2240元/月调整为2382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即897元,照料护理费1485元。


04
农村特困人员(五保)供养标准

1、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从815元/月和900元/月调整为925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为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即637元,照料护理费288元。


2、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9年1000元/月调整为1025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为农村低保标准1.3倍,即637元,照料护理费388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增加照料护理费100元)。


3、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9年1985元/月调整为2122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为农村低保标准1.3倍,即637元,照料护理费1485元。



05
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

全市统一从2019年1350元/月调整为1380元/月,调整后实际为城市低保标准690元/月的2倍。


06
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

全市统一从2019年960元/月调整为980元/月,调整后实际为农村低保标准490元/月的2倍。


07
孤儿供养标准

1、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全市统一从2019年1350元/月调整为1380元/月,月增30元,增幅2.2%。


2、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全市统一从2019年2160元/月调整为2208元/月,月增48元,增幅2.2%。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黄超   编辑:苏琦琦

责任编辑:周群、曾雄飞   校对:彭梦迪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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