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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申领办法来啦!
为规范我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方便群众申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襄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住建局日前制定我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
补贴原则财政补贴资金遵循事后申领、按季度集中拨付的原则。
适用范围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满足《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襄政发[2020]6号)或襄政发[2018] 21号文件规定的增设电梯条件,电梯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正常投入使用后,可申请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给予10万元每部的财政资金补贴。
申领程序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请人在办理完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区住建局提出财政补贴申请。
1.《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2.增设电梯施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3.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7.房屋产权证明;8.采用“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实施增设电梯的,需提供投资方与受益业主签订的电梯使用付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9.所在区住建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补贴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区住建局核实申请材料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住建局,提出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市住建局复核通过,并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市财政局依据市住建局申请,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下达补贴资金通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增设电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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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广电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通讯员:王下春
编辑:苏琦琦 校对:职天杨
责任编辑:彭梦迪、周群、曾雄飞
审核:周嘉宾、王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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