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赴台游人员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入台许可证》
二、申请人为福建省内户口者:
1、已办妥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正本原件及有效签注(G签或L签)。
2、提交游客户口本个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合并复印于A4纸上1份,要求清晰,不得涂改)
3、照片:近半年白底2寸彩照2张(规格为33mm*48mm)
三、申请人为省外户口非自由行开放城市者:(需提前两个月报备)
1、已办妥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正本原件及有效签注(L签)。
2、提交游客户口本个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合并复印于A4纸上1份,要求清晰,不得涂改)
3、照片:近半年白底2寸彩照2张(规格为33mm*48mm)
4、赴台名表需增加报备材料:
(1)客人单位在福建省内: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台头纸在职证明、公司担保书。(公司出具的相关材料,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后的原件)
(2)客人直系亲属为厦门户口:子女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抬头头纸在职证明、担保书(公司出具的相关材料,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后的原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营业部(组团社)不可撤销担保函,营业部公章+负责人签字。
备注:外省签发的L签参加台湾团队行程,需要送至省旅游局审查,请客人务必备齐相关材料。同时,审查批准与否在于省旅游局,若报备审批未通过产生的相关损失客人自行承担,与我社无关。
四、申请人为港澳籍人士:
入台证(自理)、护照、回乡证、身份证 (入台证:自行上中华旅行社网站申请。出生地非香港或澳门的且第一次前往台湾地区的港澳户籍客人需本人前往中华旅行社申请。)
五、持卡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团者:请务必确认您此次提交的签注未使用过(包括未使用此签注前往金马澎地区)。因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只限一次性有效,如已使用请务必要重新去出入境签注!如因您之前已使用过此签注前往台湾本岛或金马澎地区而未重新签注导致此次无法如期出行的,一切损失将由您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