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 北京租房新政下月实施!京籍无房户子女可租房入学
《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昨天发布,将于10月31号起实施。这是本市落实租购同权的重要体现,通过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的承租人将享受子女跨区入学、集体户口落户等政策。
京籍无房家庭子女满足条件可租房入学
通知规定: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
租公租房可办户口迁移
《通知》要求: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也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通知》明确,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如果房东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租户。
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
《通知》指出,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而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也强制要求不得低于3年。
《通知》还规定,房东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租户,未经租户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如果租赁期届满,房东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租户。
搭建租赁监管平台,租房不满可给差评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建设,如果有市民想把房子对外出租,就可以到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网络交易平台还可以向老百姓提供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市民也可以像淘宝用户一样,给相关企业好评、差评,作信用评价。
专家观点
采写记者:雅婧
微信编辑:陆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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