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刨树称“提升品质”原来是为了改建停车场
业主提出质疑希望合理解释
近日,多名大兴区首邑溪谷小区二期的业主向北京新闻广播热线65159063(微信公众号“问北京”)反映,他们小区已经入住将近七年,但从今年3月开始,物业和开发商陆续移走了小区内的树木,要改建成地面停车场,业主对此都表示不理解。
小区位置/百度地图
业主唐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22号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张贴了通知,通知中称:要对小区内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唐女士说:唐女士:今年3月25号突然开始在我们小区西侧围墙里,有一块稍微宽一点的绿化带,从南头到北头,所有的树、灌木都刨了。结果跟我们说要搞绿化,品质提升,给你们铺植草砖。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贴出的通知/受访者供
树木被移除的小区西侧绿化带/受访者供
唐女士说,如果要做小区绿化的品质提升,应该征求业主的意见。而且,让业主奇怪的是,绿地铺上砖了还怎么绿化呢?唐女士:即使你要做,你也应该跟我们居民知会,召开业主大会,广而告之,征求意见。同时拿出你所有的施工许可证,同时你还要拿出规划图,你是就这一块地儿铺砖还是全小区(都铺砖),怎么提升啊?同时唐女士表示,其实2016年小区内的树木也被开发商移除过,而当时开发商的说法是要建地上停车场。唐女士:2016年夏天的时候,突然就有铲车开进我们小区,就把绿草给铲了,铲了之后把砖就卸进来了。后来居民一问就是要建停车场、铺砖,大家反应非常非常激烈,这事就撂下了。首邑溪谷小区内景图/小问摄
由于之前发生的事情,业主们都怀疑这次所谓的品质提升工程其实也是为了修建停车场,所以在高米店街道办事处的协助下,小区业主、街道办领导和开发商开了多次的协调会。小区西侧绿化带现状/小问摄
最终在4月15号的协调会上,开发商有关人员表示,其实首邑溪谷小区在规划之初是有地上停车位的,而他们这次施工的地点就是原有的停车位位置,而施工主要目的也是恢复之前的规划。开发商:咱们这块地在规划中它就是车位,所以我们现在是按照规划来施工。栅栏外有人员等待施工/小问摄
但业主表示,他们还没有看到规划图,所以希望在事情搞清楚之前,暂停施工。在协调会上,高米店街道办事处的郑主任和业主有一段这样的对话:业主:是否可以停工?问题解决了再动工。
郑主任:都已经答了,为什么还要问呢?
业主:我们要东西、要文件,一定要公示。
郑主任:按照规划落实规划,还有什么要回答的吗?
最终协调会也没有讨论出结果,业主们也向大兴区规划局申请了小区的规划图,规划上的确标注了有地上停车位1026个。小区2010年的规划图中明确标注有地上停车位1026个/受访者供
唐女士:我们跟他(开发商)有合同,合同上怎么写的呢?就是说买受人一致同意出卖人将地上车位改为绿地景观,就是买受人放弃了(停车位)。
记者:这是咱们正式的售房合同?
记者看到协议中写明: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将该项目地上规划的车位变更为绿化与景观用地,非经该项目全体业主一致要求,买受人不得要求出卖人恢复地上车位。购房合同副本中关于停车位变更为绿地的相关约定/受访者供
唐女士说,既然合同已经约定将地面停车位改成绿地,现在突然推翻让他们难以接受。唐女士:有《合同法》,他跟我们签的合同作数不作数?这一个《规划法》就把一切都打倒了吗?《物权法》作数不作数,我们的公摊里面、我们的物业费,我们都交着这个钱呢。
小区交付到现在了,这个规划到底还应该不应该由开发商来落实,他还有没有权利再到我们这来,落实他7年之前的规划图?
关于唐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物业领域资深律师包华,包律师表示:
包华:根据规划,原先没有进行建设的停车场,实际现造成绿地的这个部分,可以按照原来的规划恢复规划用途,这在法律上可以,这个事可以做。
关键是谁去做,权利人是谁,这件事情是要说清楚的,开发商你做这件事情,你的事实依据和主体依据在哪?我认为至少开发商不是一定拥有权力,如果开发商认为他有这个权力的话,他应该去说明去取证。
同时,包律师表示,既然小区有地面停车位的规划,如果没有修改过规划图,就应该落实规划要求建设停车位,否则是不能通过验收的。
包华: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既然已经有了规划,那么这个规划是刚性的,必须要执行,如果需要变更规划的话,需要重新听证和审批。也就是说,如果原来地面上有规划的停车位,就应该按照停车位去建设,这是开发商的义务。
如果没有按照原规划去建设,那么需要承担两个后果。第一个就是在规划验收的时候验不过去,第二个结果呢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这两个结果一个是行政方面的责任,一个是民事方面的责任。
实际上,首邑溪谷小区二期已经入住6年多,只有通过验收业主才可能收房入住,那么小区究竟是如何通过验收的?眼下开发商推翻之前把停车位改成绿地的约定,是否构成违约?开发商能否向业主说明情况?记者也多次联系小区的开发商,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关于此事,“问北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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