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韶关将发放4200万元消费券,还有这些消费优惠政策!
刚刚,韶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
韶关市2022年促进消费
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王志珍 摄
会上,公布我市
将筹措财政资金超5000万元
从6个方面推出15条措施
多维度刺激消费,释放市场活力
副市长蒋红林
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消费潜力加快释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近日,市政府研究出台《韶关市2022年促进消费若干措施》,采取发放消费券、鼓励汽车消费、推动家电消费、引导文旅企业主动促消费、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等6个部分共15条措施,并筹措财政资金超5000万元,以此激发消费热情,稳定消费预期,释放消费潜力。
②鼓励市内金融机构以发放消费券方式开展消费惠民行动。市内各金融机构围绕购车、装修、家电、个人住房等开展主题促销活动,配套满额立减、送券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
③支持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支持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油非互动”主题营销,配套洗车免费、养车优惠、购车优惠、免费赠险、加油赠礼、购物优惠等措施,线上线下同步,联动便利店、油品、汽车等开展汽车生态圈主题促销。
鼓励汽车消费
①落实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政策。在补贴期限内,持有广东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汽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0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5000元/辆;对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3000元/辆。
②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指定车型的新能源汽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
③发放汽车消费券。获得汽车消费券的用户在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且由韶关汽车销售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韶关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发放1000元无门槛消费券,在消费券活动期间,消费者可在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家中使用。
推动家电消费
②获得购物消费券的用户在参与活动企业购买家电的,消费金额满2000元立减400元。
引导文旅企业主动促消费
②落实《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的各项惠企政策,对旅行社主动拓展游客市场取得实效,年接待外地游客来韶旅游且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提供资金奖励,最高可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
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①对2022年3月至9月期间上规模并首次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的批发零售企业,根据企业2022年度前三季度销售额给予分类分档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②促进农产品消费升级,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扶持资金不能超过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金额的40%,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③加大对影响力较大的商贸促销活动的整体策划和营销推广,打造促消费品牌。对经备案后举办各主题促销活动的单位,综合评估活动成效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④鼓励限额以上超市、餐饮企业以发放消费券、打折、补贴等形式开展各类线上线下联动促销活动,对贡献度大、效果好且2022年度上半年、前三季度零售额(餐饮收入)实现正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3万元。
⑤鼓励限额以上汽车、药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以“化整为零”方式开展户外展销,对贡献度大、效果好且2022年度上半年、前三季度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
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薛柏华
编辑:彭翀 校对:黄惠媜
责编:李佳
编委:杨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