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11家非法废钢渣加工点导致区域污染严重,沈抚新区为何听之任之?

陈媛媛 中国环境 2021-05-19


炼钢剩下的废钢渣在一些人眼里是“香饽饽”。废钢渣出炉后没等晾凉,就被非法加工企业运走,先用球磨机磨制,再用磁铁吸附其中废铁渣牟利。由此带来大量扬尘、噪声污染,让周边群众深恶痛绝。


近日,11家非法废钢渣加工企业,让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沈抚新区 )“名声大噪”,原因是废钢渣加工导致区域污染严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批评。


打而不绝,废钢渣非法加工成当地重要污染源


“粉尘弥漫,异味、噪声污染严重”,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后,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收到6件重复举报,投诉沈抚新区李石街道废钢渣加工企业污染环境。


督察组调查后发现,李石街道现有12家废钢渣加工企业,共堆存废钢渣约15万吨,除鑫江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有正规手续外,其余11家均为“散乱污”企业。


沈抚新区11家废钢渣加工企业物料堆放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露天生产,生产设备简陋,属于典型的“散乱污”企业。中环报记者陈媛媛摄


据群众反映,李石开发区IT BT创新大厦对面的三宝松圣钢渣加工企业非法生产。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后发现,该加工企业主是东阳机械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早年间,东阳机械有限公司在抚顺市顺城区前甸乡大柳村厂区内堆放抚顺特钢厂的废钢渣,无盖,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企业生产、居民生活和周边农作物的生长,并污染大柳河。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后,2020年,东阳机械有限公司将废钢渣运至李石开发区(现李石街道)田屯变电所后面加工。


因田屯排渣场无任何经营运输和环保手续,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对田屯排渣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产。但3天后,该渣场又恢复排渣。为逃避监管,王某将废钢渣二次转移至IT BT创新大厦对面。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时,地方关闭的废钢渣加工企业与三宝松圣钢渣回收加工厂位置图。督察组供图


3月8日,沈抚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堆存点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有运输废钢渣车辆进出,磁选设备正常工作。


4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堆放点实施断电措施,采取防尘网苫盖,结合喷洒扬尘抑制剂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4月28日,记者随督察组现场核查时看到,该堆放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露天生产,物料乱堆乱放,生产设备简陋,属于典型的“散乱污”企业。


督察组调阅督察信访问题整改台账时发现,该区域废钢渣加工属于“跨轮”污染环境问题。材料显示,2017年5月11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材料后,经原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调查,铁粉尘来自抚顺新城李石经济区三屯朝鲜族村废钢渣选料场。该场地无证、无照、无环保手续,现场堆积废钢渣约2000吨。原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其停产,并于2018年底销号。


督察组结合相关情况认定,该渣场持续运营至今,同类型的废钢渣加工企业已由三五家增加至十多家,堆渣量也从过去的2000多吨增加至现在的15万吨左右。


图为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人员现场核查IT BT创新大厦后方堆渣场。中环报记者陈媛媛摄


管理权交接,污染严重区域成监管“空白”地带


沈抚新区位于沈阳、抚顺两市交界处,管辖面积约278平方公里。2018年9月13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获国务院批复。2020年4月28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中共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委员会。2020年5月,李石经济区更名为李石街道,行政管理权由原来的抚顺市转至沈抚新区管委会。


督察发现,行政管理权交接期,原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和沈抚新区相关部门存在着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应在2020年1月排查确定“散乱污”企业清单,2月制订详细整治方案,并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散乱污”整治工作任务。由于处于行政管理权交接阶段,原抚顺经济开发区未将李石街道废钢渣加工企业纳入排查整治名单,也未开展整治。2020年9月,辽宁省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再次要求各级政府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但此时已负有监管职责的沈抚新区也同样未将废钢渣加工企业纳入“散乱污”企业整治。


图为《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督察组供图


2020年10月,辽宁省生态环境部门再次向沈抚新区交办了当地群众举报钢渣堆场扬尘污染问题。对于应立即依法予以关闭的“散乱污”企业,沈抚新区用了近5个月的时间进行调查,直至2021年3月才下发文件,仅对三宝松圣钢渣回收加工厂等3家企业责令关闭,对其余8家企业未进行处理,也未提出整改要求。


中央督察措辞越来越严厉,点名越来越具体


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督察组曝光了一批采选企业乱堆乱弃废渣,压占耕地林地,侵占自然保护区,污染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


督察人员现场核实时,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多次强调,他们为寻找非法加工业主做了大量工作,并称,沈抚新区点多面广,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压力大,人手不足,仅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每天都要巡查至22:00才能下班。


督察人员认为,“散乱污”企业的整治不能只依靠生态环境部门,应该是政府牵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同发力才能推动问题解决。


“原抚顺经济开发区对群众举报的区域性粉尘、异味扰民问题没有开展全面调查处理,敷衍整改、选择性执法、虚假销号,导致违法企业长期生产,污染严重。沈抚新区成立后,沈抚新区管委会监管缺位,对存在的‘散乱污’企业集群污染问题听之任之、整治不力。”督察组给出这样的原因分析。


从严厉的措辞不难看出,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点名越来越具体,查找问题越来越实。因此,不走过场,力求实效,不仅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目标,也应该是地方政府部门主攻目标。






超低排放改造“标杆”竟偷排漏排?山西太谷这家企业超低排放设施竟沦为“摆设”


三报假数据蒙骗督察组,相关领导一问三不知,一张督办单揭开谜底


环境热评 | 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去了南水北调渠首,这有项护水经验正在全国推广


更多报道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浏览中国环境APP“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题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邢翰韧

更多精彩,请关注中国环境APP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版权声明


中国环境报社旗下媒体包括中国环境报、《环境经济》杂志、中国环境APP、中国环境网、中国环境微信、中国环境微博等。为维护自身版权利益,制止非法转载行为,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1、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凡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和微博等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须事先取得中国环境报社的书面授权后,方可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和转载,且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同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中国环境报社支付版权费用。

2、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对于侵权行为,中国环境报社将予以警告。

3、对于警告无效者,中国环境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4、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举报。

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联系电话:010-67175015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