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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公民十条” 呵护绿水青山——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小山”“小水”武汉生态游学记

中国环境 2021-06-10






2020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正式发布了“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吉祥物为一对名为“小山”和“小水”的卡通形象。2021年6月2日,这对可爱的吉祥物来到了“英雄的城市”武汉。在导游武小环的陪同下,一起同游黄鹤楼、东湖绿道、武汉大学、天兴洲等地,共同感受武汉良好的生态环境。点开《小山小水武汉生态游学记》一探究竟吧!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条 节约能源资源


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

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

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

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

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

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

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

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第九条 参与监督举报

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

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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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生态环境

编辑: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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