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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机关4年批捕9万余人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打严重刑事犯罪

2016-12-25 新疆检察


近年来,新疆全区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注重监督成果,自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新疆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万余人。


据悉,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履行审查批准逮捕职能,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新情况,从严打击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污染环境、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嫌疑人466人。积极投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依法办理百姓关注的“e租宝”非法集资案件,批准逮捕各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嫌疑人350人。


在认真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方面,新疆检察机关强化立案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联合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3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针对各地环保、国土、林业、工商、税务、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从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监督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新疆检察机关还坚持少捕慎捕,防止不必要的羁捕;听取律师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2013年以来,对980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并加强帮教考察,切实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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