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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轶事】端午节,南疆的农村这么过

2017-05-31 新疆检察

“又是一年端午时,遥将祝福挂柳枝”。 每到端午节,家家户户都要吃粽子、插艾草、给孩子带香包、拴五彩线……在这样一个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有着美好寓意的节日里,我们应当如何继承和尊重节日里的民族精神,发扬节庆里的民俗形式?尤其是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是怎么度过的?


英买里村

5月29日下午,英买里村召开端午节座谈会,这也是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工作队所有队员、村干部、十户轮值长、镇包村干部、天池计划人员等二十余人齐聚一堂,共同庆祝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端午节。

座谈会上,村民代表共同品尝粽子,工作队队长王广基为村民代表介绍了端午节的由来,重点介绍了屈原忠贞不渝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忧国忧民的高尚情操,进一步增强村民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大部分村民都没有吃过棕子,品尝着工作队准备的香喷喷的泛着棕香的棕子,村民司马义·胡达拜地高兴地说:“这还是我第一次吃棕子,太好吃了,最重要的是今天通过吃棕子我还了解了端午节的由来,知道了端午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我们要学习屈原热爱祖国的伟大精神,高举民族团结的大旗,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和祖国的统一共同奋斗。”


拉帕村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驻拜城县赛里木镇拉帕村工作队,组织了开展了“共享美味粽,共叙爱国情”主题活动。

驻拉帕村工作队给大家介绍了端午节的来历、习俗以及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的生平和相关历史故事。聆听了屈原热爱自己的国家,因报国无门,抱恨投江而亡的故事后,广大群众为此深深打动。还开展了“热爱伟大祖国,我该怎么做”的热烈讨论。

拉帕村4小队村民艾力-热合曼感慨地说,我是第一次吃粽子,很好吃。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屈原的故事,很感动,也很受教育。古代的楚国并不富裕,屈原都能如此爱国,我们现在国强民富,党和国家给我们创造这么多的物质财富和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国家是我们的坚强后盾,我们有理由更加热爱我们美好的祖国!现在“三股势力”妄图分裂和破坏国家,我们不会答应,坚决与他们斗争到底!”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驻拉帕村工作队坚持以传统文化为引领,利用每个节日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做载体,对拉帕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等教育。既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又大大提升了群众的爱党爱国爱中华名族的情怀。



硝尔买里村

5月30日晚上, 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在村委会举办了“我们共同的节日 民族团结共度中华传统端午节”为主题的座谈会。

工作队精心准备了粽子、瓜子、花生、香蕉、西瓜等,邀请了村两委成员、村警、各小组长、共产党员、四老人员、协警等人参加座谈会。“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刘钢向大家简要介绍了端午节的来历,要求大家要学习屈原的爱国主义精神,不断加强民族团结,有效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让“三股势力”无处可藏。

村支部书记热合曼·艾力代表大家发言:“端午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应该成为维吾尔族的节日。在新疆,我们各民族之间应该相互认同,相互尊敬,大力倡导民族团结,不管是那个民族的节日,都应该成为我们大家共同的节日。”同时向工作队建议:“以前我们不知道这些中华传统节日,也不知道节日的文化内涵,更不知道如何过这些节日,建议工作队在每个节日的时候搞一些活动,拉近距离,增进了解,加强民族团结。”


供稿:冯君琳、徐艳玲、杨春燕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驻赛里木镇

拉帕村、英买里村、硝尔买里村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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