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全疆检察机关第二批检察官进行遴选入额审议 共175名检察官通过

2018-04-11 新疆检察

4月11日,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疆检察机关第二批检察官遴选入额审议会议,全疆共175名检察官通过了遴选审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情况汇报,并推选了一名律师代表委员作为会议监票人。在审议过程中,全体委员尽职尽责,从专业角度对员额检察官推荐人选进行质询,并根据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

↑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薄晓

↑委员们从专业角度对员额检察官推荐人选进行询问、审议

2017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检察官员额配置、员额遴选,员额动态调整、员额退出等体制机制,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和《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精神,结合全疆检察人员实际,统筹部署,协调配合,严格标准,精心组织,通过遴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面试、党组推荐等环节的层层筛选,全疆检察院参加员额检察官遴选报名284人,通过资格审查261人,直接入额党组书记、检察长29人,参加考核24人,参加考试考核面试208人,经各级检察院党组研究,提出拟入额人选推荐意见,最终确定175名员额检察官候选人,并提交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


据悉,新疆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管理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办案为中心,通过对员额的核定、核增(减)、调剂等管理活动,形成了“能进能出”的员额制检察管理机制。截止目前,已有142名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在全疆检察机关建立起了常态化的员额增补、入额、退额机制。下一步,全疆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完善配套制度,落实检察官职业保障。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评论功能现已开启,但需要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