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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乌恰检察:以公开听证促公正 以检察职能暖民心

新疆检察 2021-05-22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检察机关职能,近日,乌恰县人民检察院对买某某危险驾驶拟不起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法院代表、司法局代表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该院检察长塔来古丽·哈西哈尔巴依介绍本次公开听证会的议程,并告知参加人员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随后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情、案件办理经过,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拟不起诉理由作了全面详细的汇报和释法说理,阐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犯罪嫌疑人买某某醉酒驾驶主观恶性小,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险后果,案发后自愿认罪悔罪,拟对犯罪嫌疑人买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完检察官汇报后,各界代表就相关证据的采纳和适用法律的依据进行评议和讨论,经过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从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等各方面综合考量,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听证会上代表们对该院听证室的建立、严谨的办案理念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给予充分肯定,纷纷表示,通过公开听证拟不起诉处理决定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温情和司法的尊严,传递了检察办案温度,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实现了“参与”和“监督”有机结合的良好效果,检察机关司法公正和透明。
犯罪嫌疑人买某某最后陈述中真诚悔罪,表示感谢检察机关能给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好好表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报答社会。
该院表示,将充分利用检察职能,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扩大群众参与检察工作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力争做到常态化应听尽听,做深做细做实司法为民工作,让老百姓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 | 克州检察、乌恰检察

通讯员 | 塔拉依古丽·塔瓦里地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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