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管理》考点,这15个考点得记!
知识点1 专业分包合同
一、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供分包人查阅(价格内容除外)。
2.项目经理应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图纸等,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二、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①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②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3.分包人的工作
①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若有)、施工、竣工和保修;
②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③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进度计划及相应报表;
④向承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⑤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造成的罚款除外;
⑥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
⑦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4.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考点分析】
2019、2020年考查过,先明确专业分包合同的甲乙双方是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再理解性掌握双方的责任义务。
知识点2 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1.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2.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现场管理。
二、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
3.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三、劳务报酬
可以采用固定价格或变动价格。
(1)采用固定价格,除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以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的情况如下:
①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一定百分比时,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②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考点分析】
2016、2017年考查过,劳务分包合同的甲乙双方是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重点掌握保险内容。
知识点3 单价合同
1.单价合同实际支付时则根据每一个子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该子项的合同单价计算该项工作的应付工程款。
2.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错误,业主有权力先作修改再评标,当总价和单价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3.单价合同的优点: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缩短招投标时间。
单价合同的缺点: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4.变动单价合同中调价应考虑的因素:①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②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③政策变化。
【考点分析】
2014、2015、2017、2019、2020年考查过,性价比很高。
知识点4 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①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在国际上,这种合同被广泛接受和采用。
②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
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工作量风险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等。
2.变动总价合同
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项目,则应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
①劳务工资以及材料费用的上涨;
②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
③外汇汇率的不稳定;
④国家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
【考点分析】
几乎每年都考,注意固定总价和变动总价各自的特点。
知识点5 成本加酬金合同
1.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
2.对业主而言,这种合同形式也有一定优点,如: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招标和施工;
(2)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工程总成本一开始估计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
(3)成本加奖金合同,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采用。在合同中对估算指标规定一个底点和顶点,分别为工程成本估算的60%-75%和110%-135%。承包商在估算指标的顶点以下完成工程则可得到奖金,超过顶点则要对超出部分支付罚款,最大罚款限额不超过原先商定的最高酬金值。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设计深度达到可以报总价时,投标人报一个工程成本总价和固定的酬金(管理费、风险费和利润)。非代理型(风险型)CM模式的合同就采用这种方式。
4.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考点分析】
2014、2016、2017、2019年考查过,,注意4种合同形式各自的特点。
知识点6 工程咨询合同计价方式
咨询服务费涉及费用计算方法和费用构成要素两个主要问题。
一、计算方法
1.人月费单价法(最常用、最基本)
①通常是按每人每月所需费用(即人月费率)乘以相应的人月数,再加上其他非工资性开支(即可报销费用)计算。
②这种计算方法广泛用于一般性的项目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和施工监理以及技术援助任务。
③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方法中的“人月费”并不仅仅是咨询人员的月工资。
2.按日计费法
①通常是按每人每日所需费用乘以相应的工作日数。采用这种方法时,咨询人员为该项咨询工作所付出的所有时间,包括旅行和等候时间都应作为有效工作时间计算。
②咨询人员出差时发生的旅费、食宿费和其他杂费由客户直接补偿,不包括在每日费率之中。
③这种计费方法要比按人月费率折算所得的平均日费用额高,一般适用于咨询期限短或不连续、咨询人员少的咨询项目,如管理或法律咨询、专家论证等。
3.工程建设费用百分比
①计算简单,客户与咨询机构容易达成协议,只要确定工程建设费,就可以计算出咨询费。
②在咨询内容和要求相同的条件下,工程规模越大、建设费越多,咨询费的比例越低。
③这种计费方法主要用于有明显的相对独立阶段的连续性咨询服务,如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
④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的项目。
二、费用构成(酬金+可报销费用+不可预见费)
1.酬金(以人月费率为例)
2.可报销费用
未包括在公司管理费中的、可以据实报销的费用,如咨询人员的差旅费,通信费用等。
3.不可预见费
①通常为酬金与可报销费用之和的5%~15%。如果工作量和价格均无变化,咨询公司就不能提取这笔款项。
②对于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咨询合同,可不考虑价格调整因素。对于服务期限较长的咨询合同,人月费率等应规定每年作一定幅度的调整。
三、合同计价
1.总价合同
2.成本加固定酬金
【考点分析】
自2018年新增以来,3年考了2次,属于需要重视的考点。
知识点7 风险管理
一、工程合同风险的概念
按风险产生原因,可以分为合同工程风险和合同信用风险。
①合同工程风险是由于客观原因和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如不利物质条件、工程变更、物价上涨、不可抗力等。
②合同信用风险是由于主观故意原因导致的。如业主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层层转包、非法分包等。
二、工程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
1.外界风险(政治、经济、法律、自然)。
2.组织成员资信与能力风险:业主资信和能力风险;承包商资信和能力风险;其他(政府人员、周边居民)。
3.管理风险:
(1)对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
(2)合同条款不严密、错误、二义性,工程范围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3)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错误地理解业主意图等。
(4)承包商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存在缺陷。
(5)实施控制过程中的风险。
三、工程风险分配的原则
①按照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业主对风险的分配起主导作用。
②谁能最有效地预测、防止和控制风险,或降低风险损失,或能将风险转移,则应由他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考点分析】
2015、2016、2017考查过,且风险与1100项目风险有关联,注意对比记忆。
知识点8 工程保险
1.保险的除外责任:
(1)投保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因被保险人不忠实履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损失。
(3)战争或军事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4)保险责任范围以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2.工程一切险
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国内工程通常由项目法人办理保险,国际工程一般要求承包人办理保险。以双方名义共同投保。
3.第三者责任险
由于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工程一切险中。
4.人身意外伤害险
此项保险义务分别由发包人、承包人负责对本方参与现场施工的人员投保。
5.承包人设备保险
保险的范围包括承包人运抵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准备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及设备。我国的工程一切险包括此项保险内容。
6..执业责任险
以设计人、咨询人(监理人)的设计、咨询错误或员工工作疏漏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为保险标的。
7.CIP保险
【考点分析】
几乎每年都考的知识点,重点掌握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知识点9 工程担保
1.担保的方式:
保证担保,又称第三方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所拥有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质押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将该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工程担保:
【考点分析】
2014、2017、2018、2019、2020考查过,担保的方式与法规教材一致,另外重点掌握几种工程担保各自的特点。
知识点10 合同分析
1.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
①工程变更的补偿百分比越大,承包人风险越大。
②索赔有效期由合同规定,一般为28天,也有14天的,这个时间越短,对承包人管理水平的要求越高,对承包人越不利。
2.发包人的责任
这里主要分析发包人(业主)的合作责任。其责任通常有如下几方面:
(1)业主雇用工程师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的部分合同责任。
(2)业主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作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作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3)及时作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作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4)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5)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3.竣工验收合格即办理移交。移交表示:
(1)业主认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施工任务的完结;
(2)工程所有权的转让;
(3)承包人工程照管责任的结束和业主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
(4)保修责任的开始;
(5)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
【考点分析】
2015、2017、2018、2020考查过。
知识点11 合同交底和跟踪
1.项目经理或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各种任务或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小组人员或分包单位。
2.施工合同跟踪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二是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3.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
①施工的质量;②工程进度;③工程数量;④成本的增减。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或工作
(3)业主与监理的工作:
①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施工的实施条件;
②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
③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工程款项。
4.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应包括:
(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
(3)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①最终的工程状况,包括总工期的延误、总成本的超支等;
②承包商将承担的后果,如被罚款、被清算,甚至被起诉等;
③最终工程经济效益水平。
5.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1)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入、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
(2)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3)经济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4)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考点分析】
2015、2016、2017、2019考查过,合同跟踪就是检查自己、检查他人是否按合同规定执行了各项工作,所以他人就包含了分包、业主、监理。
知识点12 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①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②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③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尺寸。
④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⑤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
2.工程变更的批准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予工程师审查并批准;
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业主协商或经业主审查并批准;
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设计修改的应该与设计单位协商,并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
3.由于业主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导致的设计修改,应该由业主承担责任。
4.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了施工方案的变更,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应该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考点分析】
2014、2015、2018、2020考查过,工程变是很重要的考点,与实务课也有一定的关联。
知识点13 合同履行中的诚信自律
1.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
2.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
3.不良行为公布期限6个月至3年,整改有效的,不少于3个月。
4.良好行为公布期限3年。
【考点分析】
2014、2015、2018考查过,与法规教材一致,注意时间问题。
知识点14 索赔
一、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和证据
1.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2.索赔证据
(1)书证。如合同文本、财务账册、欠据、收据、往来信函以及确定有关权利的判决书、法律文件等。
(2)物证。
(3)证人证言。
(4)视听材料。
(5)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是指专业人员就案件有关情况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专门性的书面鉴定意见,如损伤鉴定、痕迹鉴定、质量责任鉴定等。
(7)勘验、检验笔录。是指司法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人身等进行勘察、试验、实验或检查的文字记载。
二、索赔的方法
1.索赔程序(28天)
(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无金额)(第一步)。
(2)提交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①总述部分;②论证部分(关键);③索赔款项计算部分;④证据部分。
2.中间索赔报告(若干扰时间持续时间长)。
3.最终索赔报告。
4.工程师(监理人)审核。
5.发包人审查和批准。
6.协商。
三、反索赔: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2)反击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考点分析】
2016、2017考查过,索赔是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实务课的重点,首先是对索赔定性定责,明确哪一方的责任引起的,是否可以索赔,是否在规定时间和程序内进行了,然后再进行定量的分析。
知识点15 索赔的计算
一、费用
1.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增加工作时,计日工;窝工时,窝工费。
2.机械费:
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增加工作时,台班费;窝工时,自有设备按折旧费,租来的按租赁费。
3.索赔的总部管理费=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
4.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最常用)、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二、工期
1.(1)单一延误
单一延误是指在某一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间隔内,没有其他延误事件的发生,延误事件引起的延误称为单一延误。
(2)共同延误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完全相同时,这些事件引起的延误你为共同延误。共同延误的补偿分析比单一延误要复杂一些。当业主引起的延误或双方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与承包商引起的延误共同发生时,即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寸发生时,可索赔延误就将变成不可索赔延误,这是工程索赔的惯例之一。
(3)交叉延误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间重合时,称为交叉延误。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
工期索赔值=原合同工期×附加或新增工程造价/原合同总价
3.网络分析法
【考点分析】
每年都考的知识点,索赔的计算非常重要,也是实务案例常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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